规范线上培训关键要做好备案审查
7月15日,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明确,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国校外线上培训及机构的备案排查,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建立全国统一、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监管体系,基本形成政府科学监管、培训有序开展、学生自主选择的格局。(相关报道见A6版)
去年11月,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应急管理部三部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若干工作机制的通知》,其中提出将在线教育机构纳入统一管理,线上培训机构所办学科类培训班的名称、培训内容、招生对象、进度安排、上课时间等必须在机构住所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此次发布的《意见》,将有关监管措施做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尤其是将聘用外籍教师,也纳入监管范畴,回应了舆论对一些地方“外教乱象”的关切。此次《意见》的亮点以及落实《意见》的关键,都在实施备案审查制度。实施备案审查制,就是要改变只重视前置审批,而不重视过程监管的问题。治理校外线上培训使用师资(包装“名师”,聘用在职教师,聘用没有合法资质的“假外教”等)乱象,提前教学、超前教学乱象,违规收费、退费难等问题,都需要实施备案审查制。
比如《意见》提到,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在培训平台和课程界面的显著位置公示培训人员姓名、照片和教师资格证等信息,公示外籍培训人员的学习、工作和教学经历。这些公示信息由谁来把关?会不会出现随意给外教编造假姓名、假经历等情况?这就需要实行备案审查,培训机构不仅要把所有教师信息明确公示,而且要向有关部门备案,由有关部门进行审查。
《意见》还要求,线上培训课程设置要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能力,学科类课程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与学生个体能力相适应。这是为了遏制在线教育机构进行超前教育、提前教学,是与线下培训一起进行治理。如果只治理线下的提前教学、超前教育,而不治理线上培训,那么治理提前教学、超前教育就会有漏洞。而要治理提前教学、超前教育,就必须实施备案审查制,了解培训机构进行的培训项目、培训内容,否则就不好判断培训机构进行的教学是否超前。
多年来,我国对培训机构的监管主要强调资质审查,而忽视备案审查,因此出现具有资质的机构却违规经营,以及一些机构由于没有合法资质,游离在监管之外等问题。实行备案审查制后,可以进一步调整培训机构准入门槛,包括实行工商注册,把所有机构都纳入监管体系,避免因准入审批门槛过高,一些没有合法资质的机构游离在监管之外。近年来,不少破产关门、卷款而逃,以及进行完全不符合教育规律的培训机构,基本都没有合法资质。只有调整创新监管方式,才能建立科学、严密的监管体系。
这次《意见》还规定,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有人也许会认为,这会增加获客成本,减少现金流,增加财务压力,是在“为难”培训机构。其实,这也是为了倒逼培训机构提高质量,减少围绕线上教育培训的资本炒作,真正以教育品质而不是以营销手段吸引用户,给有需要的学生提供有质量保障的线上培训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