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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打赏”,应有退还机制

2019-05-20 09:12:00 来源:齐鲁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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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许昌一名患有直肠癌的女士,发现手机里原本要用于丈夫丧葬的5万元不翼而飞,竟是被孩子用来打赏主播。在2个月内,孩子通过支付平台,将父母缝了10年牛仔裤呕心沥血积攒的16万元,统统打赏给女主播。

  “打赏”是一种中国本土化的产物,在古代是指身份尊贵的人给底层、下级人士的赏赐。在现代网络用语中的“打赏”则是指在网络直播中,观看者给主播刷礼物,打赏所得的礼物可以直接变现。近年来伴随着网络直播的兴起,对喜欢的主播进行打赏似乎成了一种普遍的行为,成年人经常一掷千金重赏主播,更有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也加入了此行列。梳理报道可知,近年来,未成年人偷拿大人的手机,动辄几万地“打赏”,或者充值游戏币、购买游戏“装备”的新闻层出不穷。这些钱有些是父母辛苦打工赚来的血汗钱,有些是全家几年省吃俭用的积蓄,有的还是看病买药的救命钱,每每都让人唏嘘。

  对于孩子的家长来说,事情发生后,最担心的是“平台能不能退钱”。本来,根据《民法总则》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要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从司法实务中来看,孩子打赏主播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明显超出未成年人的行为能力,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否则自始无效。因此,诸如高达5万元的打赏,已明显超出未成年人的行为能力,家长可以申诉退钱。

  但实际维权却并非如此简单。最大的症结在于,打赏行为如何证明是孩子所为?一般的情况是要求出具证据。但条件十分苛刻,比如有网络公司要求提供孩子打款的视频,而现在又有多少家庭装有监控?况且孩子也不一定在监控之下玩手机。大多数公司则是拖,企图以种种理由让退钱不了了之。

  值得警惕的是,现在许多游戏平台和直播平台,正是把未成年人当作主要的“求偿”对象。尤其是直播平台的主播,虽然不难判断如此不理性“打赏”的很可能是不谙世事的未成年人,但仍有意奉迎,甚至蓄意引诱大额打款,让未成年人更深地陷入其中。

  现在的问题是,虽然法律规定,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这样的打款无效,但如何退还却不明确。比如,法定监护人没有尽到完全监护责任,存在一定的过错,应该承担多少比例的损失。而退还的程序由谁来监管,更是空白。因此,针对现在未成年人巨额打赏、充值打游戏正困扰不少家庭,建立一个清晰明确的退还机制,以制约网络平台对未成年人“打赏”的把关不严甚至有意“求赏”,已经势在必行。

  未成年人保护不是一句空话,直播平台不应揣着明白装糊涂,立法和监管环节更不能坐视不理。16万元的打赏不过是网络乱象的一个缩影,若有法律撑腰固然好,可若有多重保护制约机制又何至于此?亡羊补牢,还来得及。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