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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日用品”哪不好?

2019-02-22 14:15:00 来源:光明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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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与归

  最近,《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全文正式公布,称将通过法律的强制性推动垃圾分类,包括固化共识性的管理要求、明确各类责任主体、强制源头减量、落实分类体系的全程监管等。其中,要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办公场所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旅馆不得主动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提供免费的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等规定,引发了不小的争议。

  想象一下,如果去酒店住宿发现没有一次性牙膏牙刷,点外卖发现没有一次性筷子,很容易有差评的冲动。人们习惯了,便把一些不太环保的消费行为,当作理所当然。但是,这种理所当然是自私又短视的。

  的确,一次性日用品使用起来很方便,用完把它们往垃圾桶里一丢,就和我们没关系了。至于它们被消费后去了哪里,起初又从哪里来,不用人们关心。然而,外出住宿,我们大可以养成自带洗漱用品的习惯,这样不仅环保,也比较卫生;至于点外卖,如果是在自己家里,也大可不必要求商家再提供。

  而且规定虽说是强制性,其实很轻柔,“不得主动提供”针对的是旅馆、餐馆,不是消费者。言外之意,就是把选择权交给了消费者,使不使用,完全是消费者说了算。这样不仅可以借此提醒消费者环保消费,也可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浪费。

  还有人说,此项规定会为旅馆、餐馆提供创收借口。这种可能性并非不存在,但即便一些旅馆、餐馆因此把以往的免费模式改成收费模式,也无可厚非。一次性日用品,本就是这些场所提供的附加服务,不免费既不违法违规,也合情合理,并不存在道德欠缺和情理不足。而一旦收取零星的费用,很多习惯了免费、甚至是习惯了浪费的消费者,就会本能地一缩手,从而自觉减少对一次性日用品的使用和浪费。这个提醒,有积极的意义。

  什么都不做,这是无为而治的心态,对于管理者来说这当然是最省事、风险最低的工作思路。也正因此,勇敢地尝试一些政策上地积极变动,就显得难能可贵。单就“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日用品”而言,对上海“敢吃螃蟹”的探索精神,应持更多的鼓励态度。

  我们每个人都讨厌垃圾,每个人也都在悄无声息中受到来自环境污染的伤害,却常常惰于做出一点点改变。与其说,很多人反对的是一些具体条款,不如说,还是在和业已养成的不良习惯妥协。我们要明白:少用并逐渐不使用一次性日用品,不是对自己狠一点,而是对自己好一点。(与归)

责任编辑: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