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疫苗乱象,监管部门应有所作为
这个周末,问题疫苗引发全民焦虑,无数家长连夜翻看孩子的接种记录本,一项项对照是否使用过问题疫苗。疫苗造假,曝光必须无死角,监管切莫轻飘飘。面对问题疫苗,忍耐后的质疑和冷漠,追问后的维权和用脚投票,都值得监管部门认真反思,慎重对待。
近日,长生生物接连被曝出狂犬疫苗生产记录造假、百白破疫苗为“劣药”。国家药监局出手后,多家媒体跟进,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在对事件的追问中,公众对于疫苗安全的焦虑不断升级,唯有尽快公开真相,才能回应质疑。
疫苗乱象,非一日之寒。行业积弊已久,奈何每次处罚都轻飘飘。
据报道,早在2005年,山东青州市一名男子被狗咬伤后,到卫生室注射长春长生公司生产的狂犬疫苗,随后双眼几乎失明。司法鉴定结果认为,症状与注射狂犬疫苗存在关联。此前更有山西贴签乙肝疫苗、山东疫苗大案。疫苗是阻断疫病、保障健康的重要手段,是一种“打基础、管长远”的战略措施。此次出事的狂犬疫苗针对的狂犬病发病死亡率近乎100%,百白破疫苗更是主要面向3月龄至6周岁儿童接种。打疫苗是为了预防疾病,结果反受其害,落下终身残疾甚至丧命,还有比这更荒诞的事吗?!难怪有专家一针见血地指出,疫苗造假,与杀人无异!
百白破疫苗多用在婴幼儿身上,这种人命关天、牵扯千家万户的事情,绝不能有半点闪失。疫苗恶意造假,天理难容!这绝非是少数不良企业的问题,而是监管制度的问题。如此恶性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让人不安、愤怒之余,更拉低了人们对公共医疗的信心和信任。
我们看到,某些无法无天、丧尽天良的恶企,在被查出问题之后,虽也受到一定惩罚,但与获得的孽利相比微不足道,根本不足以让其痛改前非。人命关天的闹剧后,受害者维权无力,企业“自罚三杯”,监管者惯性失语,如此“宽松”也是变相纵容造假、售假的重要原因。
这背后有个政绩观的问题。如果对这些恶企处罚太重,动辄判处“死刑”,势必影响当地的GDP和税收的数据,因此,处罚多是些“软刀子”。
药监部门最主要的职责是防患于未然。具体地说,就是要对流向市场的药品负责。对消费者而言,其权益只能由政府职能部门代表和维护。假疫苗横行,那就是政府职能部门失职,就该有人对此负责。如果做不到,设立这个部门干嘛?
就本次事件而言,有关方面的应急处置,似有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比如,问题疫苗流向何处?注射问题疫苗是否会对孩子的身体产生不利的影响?对已注射了假疫苗的孩子,是否还需要补种?对这样一些问题,有关方面应该及时实事求是地具体回应,以尽快消除疑虑。
毋庸讳言,食品和药品的监管等,依然是人民群众普遍不满意和不放心的问题之一,应该引起足够重视,它不仅关系着人民健康,也关系着人心聚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