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外贴挂玩偶之风当刹
在车顶或车尾处贴挂卡通玩偶,成为不少车主的“新时尚”:这些玩偶或是蜘蛛侠的造型,举着一只手坐在车顶直视前方;或是粉红豹的样子,交叉着双腿和双手坐在车尾微笑。在网上,汽车装饰玩偶卖得很火。广州一家汽车用品专营店,车顶玩偶的月销售量高达1万多笔。(12月11日《绍兴晚报》)
前不久,我在驾车去宁波东钱湖的路上,亲眼看到过一个超人玩偶高坐在一辆私家车的车尾上,约有一尺多高,身上斗篷正在迎风飞舞,非常威风,很有个性,用一位车主的话说,很“拉风”。我多看了一眼,差点碰到旁边的小车。还好,当时车速不快,要是在高速公路,可就危险了。
随着私家车的日益普及,汽车装饰也开始风行起来。一些车尤其是女性车主,把车当成第二个家,用各种各样的挂件、卡通装饰物、毛绒玩具等把车内装饰一新。如在车前面挡风玻璃上挂一只棕色小熊,车后挡风玻璃上挂几个玩具,再把十几个毛绒玩具安插在后座的靠背上,几乎遮住了后视镜的视线。有的则在车身后部贴一张“新手上路请勿吻我”“别追了,本人已婚”等五花八门的纸贴,搞笑又搞怪,低俗又无趣。
显然,私家车的过度装饰已经严重影响到了行车安全。总结一下,潜在危险有四:一是干扰驾驶员的视线;二是分散驾驶员注意力;三是紧急状态下伤害驾驶员;四是影响驾驶员安全操作,挂在车前方的小饰物如果掉下来滚到刹车下面,导致刹车失灵,造成的后果会非常严重。
车内过度装饰尚且有这么大潜在危险,车外过度装饰危险系数就更不用说了。当然,后者一般不会对车主造成危险,主要是会给其他车主带来危险。道理很简单,因为这些高坐在车外的玩偶已经具有了公共属性,它们主要不是供车主自个欣赏的,而是为了吸引别人的眼球,从而来张扬自己的个性。车主也许会说,车是我的,蜘蛛侠玩偶是我买的,我爱怎么玩就怎么玩,谁也管不着。
错。如果玩偶安装在车内,那没得说,那是你的私人空间;如果安装在车外,则另当别论,因为它占用了一定的公共空间。静止时候,玩偶占用的公共空间并不大,但一旦行驶起来,其占用的公共空间就大了。且行驶路程越长,吸睛越多,潜在危害也就越大。所以说,车外安装玩偶并非小事一桩,而是事关私域和公域的界限问题。打个比方,你拥有一幢临街的私宅,你尽可以在家里装饰任何物件,但不能在外墙上搭一个挑子建一个花圃,否则就涉嫌侵占公共空间。
车外装饰蜘蛛侠等玩偶之风不可长。交警应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的规定,将车外安装玩偶认定为交通轻微违法行为,可对车主处以50元的罚款。如果因此造成交通事故,则应追究车主的法律责任。
文/王学进
- 车外装饰玩偶可不只是个人的私事2017-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