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药价谈判敲开降价之门
人社部7月19日宣布,36种药品经谈判成功正式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这36种药品多为高价刚需药,谈判后的医保支付标准与2016年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到44%,最高的达到70%。
数十种高价刚需药大幅度降价,并纳入医保目录,重大意义不言而喻。譬如,乳腺癌靶向药曲妥珠单抗,2016年国内市场价格约为每单位24500元,如今降至每单位7600元,降幅约为69%,力度之大,超乎想象。考虑到乳腺癌是女性多发病——据相关部门预计,到2021年,中国乳腺癌患者人数将高达250万——靶向药大幅度降价对于减轻患者与医保负担效用巨大。一些进口药品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际市场价格,患者再不用为了省钱而跑到周边国家或地区买药或请人代购了,善莫大焉。
尤其值得称道的是,本次36种高价刚需药降价是医保经办机构与药品企业谈判的结果。牛刀小试便大有斩获,彰显我国医保经办机构的议价能力与作为空间。许多国家或地区对进入医保目录的药品价格控制都采取这种操作方式——通过医保经办机构与药企谈判,以准入换价、以量换价,争取获得最低价格。我国人口基数大,药品需求旺盛,仅仅抗癌药市场规模目前就超过千亿元,一款抗癌药就能催生一家上市公司。因此,医保经办机构的议价能力不容小觑。
既然证明这是一条可行之道,接着需要做的就是乘胜追击,继续扩大战果,将包括非医保类药物在内的高价刚需药价格都降下来。非但中国,全球范围都迎来一股反高价药浪潮,许多欧洲国家在医疗控费上态度强硬。日本走得更远——去年年底,日本政府宣布将加快药品价格审查频率,从每两年一次调整为每年一次,高价药更是要求每季度审查一次。这无异于对药品不合理高价的一记重拳。
从生产到流通、从开端到终端,暗藏诸多推高药价的“风险点”,譬如采购环节、销售环节,甚至“医药代表”也是幕后推手之一。因此,反高药价要从多维度入手,生产企业、流通环节、医疗机构等等,尽可能挤掉药价泡沫,在鼓励药企创新与维护患者利益之间取得动态平衡。(练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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