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考成为消除就业歧视的风向标
从招考岗位到报考人数再到考题,每一次的公务员考试都会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公考效应不容小觑。去年11月开始,2017年的省级公务员招录工作就已陆续开始,各地发布的“省考”招录政策也大力向基层倾斜。一些省份今年的公务员招考中还专门扩大面向残疾人招录的职位。例如,今年,浙江加大招考残疾人公务员的力度,共有22个职位面向残疾人招考公务员。江苏今年首次定向招录残疾人,主管部门专门编制29个职位计划,面向持有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人员定向考录,既有残联相关部门,也有南京市经信委、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政府部门职位。(3月8日中新网)
如果说2016年无锡市残联第一次面向残疾人招录公务员,激起了一丝涟漪的话,今年多省加大招考残疾人公务员的力度,无疑凸显了公务员招考的导向作用。
尽管我国残疾人事业获得了长足发展,一些残疾人士通过社会的培养和自身顽强的努力,学习、生活、工作能力丝毫不逊于健全人,但因为身体、机能某一部分的缺失,不仅生活之中时时面临冷嘲热讽,受教育、求职也是屡屡被拒之门外。
2013年,中央多部委与中国残联联合出台《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意见》。《意见》要求,到2020年,全国所有省级党政机关、地市级残工委主要成员单位至少安排有1名残疾人。但该政策之所以长期得不到落实,或没有引起大众足够重视,与行政事业机关的示范作用有莫大关系。
公务员招考应该具备两个最显著的特点:一是最大限度地体现社会公平,二是通过竞争的方式使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多省份的公务员岗位向残疾人敞开大门,并且不局限于残联等特殊岗位,拓宽了残疾人就业的渠道,打破了各种残疾歧视、样貌歧视、性别歧视等,对于提升残疾人生活的信心、生命的质量以及彰显社会人文关怀等诸多方面都有着显著的激励作用。
从招考岗位到报考人数再到考题,每一次的公务员考试都会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公考效应不容小觑。而助残济弱,平等友爱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希望“残疾人公务员”能够在其他省份、其他行业得到推广,让公考成为消除就业歧视的风向标,为全社会的平等就业树立一个良好示范。由此开始,全面促进残疾人公平就业,全面开启残疾人群体的“无障碍通道”。(斯涵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