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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人被逼点“高价餐”这事儿怪谁?

2017-03-01 14:35:00 来源:红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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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何先生一行9人来到位于四川成都三圣乡的秀丽东方景区游玩,中午在景区内的紫薇轩家宴馆吃午饭,晚餐也选择在同一地点。不过,在晚饭点餐时则遭遇了不顺。何先生一行点了一个568元的套餐,但服务员表示“标准不够”,需点898元的套餐才行。一番沟通后,何先生最终无奈地点了一份价值668元的套餐,而就餐的心情也受到了影响。(2月27日 《成都商报》)

  时至今日,“酒店宰客”已不再是什么新鲜的话题,青岛38元大虾、三亚957元大红花蟹、连云港688元野菜红烧土鸡等“宰客”事件的频发无疑在“坑”消费者的同时,也在“挑战”着法律、法规、制度以及群众忍耐力的底线。

  纵观各类“宰客”事件,在日常的消费过程中,消费者往往是以个体面对整个行业,难免产生心理弱势,在遇到各类“霸王条款”时,大都在万般无奈下选择了忍气吞声,以致不少消费者感慨“花了冤枉钱还受窝囊气”。

  所谓“霸王条款”主要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公告或者行业惯例等,抑或一些公用企业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沿袭旧体制下的规定,或仅从行业自身利益出发制定惯例,对消费者权利多方限制,严重侵害广大消费者权益。

  成功企业路千条,但没有任何一条路是依靠“霸王条款”走下来的。在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当下,“宰客”无疑是一种“自掘坟墓”的愚蠢之举。身处餐饮行业,当思如何做出特色吸引顾客,力求创造一种专属的文化特色,使消费者能从中体验到一种“不枉来此就餐”之感。在香港,不少餐饮店便在家具、灯饰、餐具、器皿的颜色和款式上下功夫,围绕主题特色烘托气氛,给消费者以独特的就餐享受。例如香港丽晶饭店有个“鱼”餐厅,门口地板用YU组成象形图案,餐厅左侧用特制的玻璃做成的巨型鱼缸内游弋着各种供客人观赏、食用的海鲜,使人仿佛进入了鱼的世界,服务员从系的领带、佩带的手表及工作服上衣口袋装饰的手帕,到餐桌上的火柴盒都标有鱼的图案,就连客人用的餐盘也做成鱼状,给人以较强的视觉冲击,突出了“鱼”的整体特色。

  面对“霸王条款”,政府相关部门应尽快完善相关法规和条例,避免商家“钻空子”“打擦边球”,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构建全民征信体系,发挥强大的社会舆论和道德影响作用。此外,监管部门要广开信息渠道,对“霸王条款”及时发现,迅速处理。对具有一定隐蔽性的“霸王条款”,消费者也要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对“霸王条款”勇敢地说“不”,及时向监管部门进行举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文/程彦暄

责任编辑:刘晓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