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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户不吃自养鱼需要刨根

2016-11-30 10:32:00 来源:长沙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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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塘沽地区养鱼大户陈明有60亩鱼塘,一年产鱼两三万斤。可陈明却没有吃过一条自己养殖的鱼。他说,“我们不吃自己养的鱼”。原来是因为鱼塘一年投放了七八次药,鱼肉里有药物残留,其中兽药恩诺沙星若超标使用,会使人呕吐、腹痛、腹泻,损害泌尿系统。(11月29日《新京报》)

  陈明倒是个“聪明人”。他对自己鱼塘投放什么药,投放多少次药,鱼塘用药是否失控,知根知底。在实际存在乱用滥用兽药的背景下,他没有吃过一条自己养殖的鱼,便可以避免自己受到伤害,而别人受到伤害则是另外一回事,这能说他不“聪明”吗?

  不过,像陈明这样乱用滥用兽药的养鱼户,以“不吃自己养的鱼”自诩,这根本不是什么聪明,而是糊涂,充其量也是糊涂人装聪明而已。此举不仅会伤害别人,而且也保护不了自己。

  养鱼大户为了个人利益,暗中拼命向鱼塘投放兽药甚至是禁用药物,宁可把鱼毒死,也要孤注一掷。其不吃自己养的鱼虽能一时躲过中毒一劫,但养鱼大户过日子不会只吃鱼,还得吃鸡鸭鹅肉、牛猪羊肉等。假如别的养殖户也都像他一样自作聪明,拼命给家禽家畜投放兽药,自以为别人不知道,那么自己就会成为别的养殖户的受害者。换句话说,养殖户也是消费者,他们会换一种身份中招,这等于是自己糟蹋自己。

  养殖户不吃自养的鱼,也等于给监管上了一课,告诫监管不能再缺位了。假如管理部门能有效宣传普及科学用药知识,养殖户都知道合理用药防病治病,恐怕就不会出现太多乱用滥用兽药的养鱼户。假如管理部门的监管关口能够前移,“陈明们”一出现立马就会受到制止或惩罚,那么养殖户还敢不顾后果乱用滥用兽药吗?那样,就从源头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这比事后的查处更加重要。(张永琪)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