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产信息泄露谁该担责
深圳警方在日前开展的打击整治骚扰信息专项行动中发现,9家涉案企业,手上拥有100多万条公民个人信息。其中有数十万条无法解释合法来源的公民房产信息,不仅有业主的姓名和电话,还精准到住在几期、几幢、门牌号、房屋面积等等。而这些信息的来源,大都来自同行交换和网络上购买。网上标价,几百元就能买到一两万条。
这年头,个人房产信息没被泄漏过的中国人,几乎不好意思说自己是业主。尽管深圳警方在这次行动中,刑拘13人、治安拘留39人,并且依托三大运营商关停208个涉及骚扰的电话,但是群众依然觉得不解渴,原因就是类似的拘留,对于这些不法行为造成的社会损害来说,是远远不对等的。也就是说,犯罪成本实在太低。前不久清华大学的一位教授一口气被诈骗1760万元,正是因为卖了一套北京城里180平方米的房子,下午钱刚到账,就收到了诈骗电话。显然,教授被人卖了。
在“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受法律保护”前天才首次在民法总则中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情况下,深圳警方能够按现有的法律法规,将涉及个人信息犯罪的嫌疑人采取相应的拘留处理,已经算是动了真格了。更多的地方,即便你被中介骚扰电话打得烦不胜烦,甚至遭遇辱骂攻击,报案之后警方大都懒得搭理。执法部门把它推给三大运营商,三大运营商让受害者把问题交给聊胜于无的第三方软件去拦截。有些地方的执法部门内部,由于对个人信息遭遇泄露、并且因此受害,究竟是否属于犯罪都达不成共识,结果受害者报案之后,先立案、后撤案的现象屡见不鲜。
如此,必然有个人信息的交易疯狂。你买房,留下个人信息;你卖房,再留下;求租或者出租房,还得留下。哪怕你跟某套房子早就没关系,哪怕你跟这些信息已经隔了N个年头,但它都在不良中介雪球般越滚越大的交易中被轻松买卖。买到信息的诈骗人员,同样是期待着瞎猫碰上死耗子,等待着总有一个像卖房的清华大学教授、像山东大学生徐玉玉这样的中招者上钩。
是时候向泄露房产及个人信息的不法分子和机构出重拳了。在个人信息广被交易、公民财产防不胜防的乱象中,那种把责任完全推给运营商、把担子撂给第三方软件拦截的说辞,都是不负责任的行为。那种把个人信息泄露带给公民的苦不堪言,推给骚扰电话与营销电话的边界难以厘清,都是不想挑起保护担子的懒政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