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职母亲被强制教育是治本之策
近日,家住成都市新都区的张女士收到崇州市检察院的《不接受强制亲职教育告诫书》对其无故缺席亲职教育发出明确告诫,不接受强制亲职教育累计两次,将启动强制程序,建议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9月19日《成都商报》)
因为女儿遭遇性侵,要求母亲强制接受亲职教育,崇州市的这种方法让人耳目一新,不仅找到了问题的关键,也是保护未成年人的治本之策。
很多时候,孩子出事,与家长的监护和教育不力有着密切联系,也是家庭教育缺失所导致的结果,孩子出事,家长难辞其咎,这是毋庸置疑的。就拿这起案件来说,13岁的女儿遭遇性侵,难道和家长监管没有关系吗?正是由于父母离异,母亲又疏于管教,才导致了女孩最终被诱骗侵犯。
因此,检察机关要求和强制当事人母亲接受亲职教育,不仅是在给家庭教育补课,也是加强母亲监护责任和能力的一种途径。可以说,这对加强未成年子女保护有着深刻的积极意义。
家庭教育是一门深奥的课程,管教孩子是一门学问,不仅需要强化监护意识,承担监护责任,还要有监护能力。面对叛逆的孩子,如何管教,如何沟通,都需要讲究方法和技巧。可是很多时候,一些家长面对孩子,常常爱莫能助,不知道该如何管教,有的甚至采取粗暴的方法进行体罚和殴。这种方法不仅不能让孩子屈服,起到管教的效果,反而会适得其反,引发孩子的对抗和反感,甚至做出一些意想不到的傻事。
其实,加强对家长的亲职教育显得十分必要,不仅可以增加家长的监护意识,也可以提高家长的监护能力。当家长掌握了监护和管教技巧,在面对孩子时就可以选择理性的方式和方法,加强与孩子沟通交流,学会尊重孩子的意愿,进而达到和谐的亲子关系,真正做到有效监护。
然而,成都市的这种亲职教育主要是针对出事孩子的家长进行的,这显然是不够的。在未成年孩子保护方面,还应该关口前移,防患未然,让每位未成年子女家长都能接受到这样的亲职教育,强化监护责任,掌握监护技巧,提升监护能力。如此,才能从根本上保护未成年子女不受伤害,不犯错误。
作者: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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