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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允“尽快”该有多快?

2016-08-24 09:02:00 来源:北京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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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快研究”“尽快办理”“尽快解决”“尽快落实”……平常工作中,经常听到某些领导和机关人员这样应允下级的请示、百姓的诉求。然而,这些请示、诉求又常常在“等一等”“急什么”的回话中,一等两等,好长时间都等不到答复,有的更成为遥遥无期的“无头案”。

  “尽快”到底该有多快?按照时间概念,“尽快”该是较短的时限。但到了某些领导和机关人员那里,竟然变成一种“拖辞”。这显然是官僚主义在作祟。

  值得注意的是,在抓纪律、严规矩的情势之下,这种推托现象似乎正变成一种“软性”抵抗。一些人认为,反对“四风”、反腐倡廉,盯得紧了、好处没了,于是,情有不甘、心怀抵触,搞消极怠工,诸事不为,“尽快”变成了无尽无休的弹性时间。

  君不见,媒体披露,在一些地方,资金沉淀、项目拖延、土地闲置、棚改迟缓,招商不做了,引资停下了,改革停顿了,企业效益下滑止不住,“双创”活动没有推动,务工人员没有活干……一些官员成为“看守人员”“维持队员”,其所在地区、部门、单位的事业停滞不前,群众多有微词。

  人生在世,在一日当尽一日之责。为民行道、不诿责任,是为官可贵的道德品格;履职尽责、失职知愧,乃是从政应有的职业操守。如果一心怀揣私利,不择手段只顾捞,“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那可真面目可憎。无数事实证明,出以私心行权,那是绊脚石,迟早会将自己绊倒在涉腐的泥潭而不可自拔;而出以公心干事,那是磨刀石,会将自己磨练得更加清白、坚强。

  “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企盼这种“尽快”的说道,真正变得“尽快”,变成明明白白的期限。即使限于客观条件确实难以“尽快”,也应有个明确答复。千万不要让人们在“尽快”的敷衍中失望,在“尽快”的空话中丧失对党和政府的信赖。(李俭 作者为中宣部政研所研究员)

责任编辑:徐英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