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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大普奔的“痛经假”还需冷静看待

2016-08-19 14:50:00 来源:荆楚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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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媒体近日报道,宁夏将出台《自治区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突出对女职工予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五期劳动保护,其中还专门明确了“痛经假”,这一消息使得“痛经假”话题再次引起关注。(8月18日中新网)

  “痛经假”看似很新奇,其实已经被多地屡次提及。此次宁夏出台办法保护女性权益,特意提出“痛经假”,可见政府在制度制定层面对女性关爱有加,也是用心良苦。但每次提及“痛经假”,都会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难道只是因为女性权益得到人性关怀,人们忙于欢呼庆祝、喜大普奔吗?恐怕不是,人们更加关注的是相关办法制定之后,“痛经假”的实施落实情况,如果实行打分制的话,各地能够得到几分。

  坦白的说,恐怕没有哪个地区哪个部门能够及格。那么这是为什么呢?首先,在人们的普遍观念中,月经虽是一种正常的生理现象,但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却难以启齿,将其作为个人隐私很少提及,平时表述时也转化为大姨妈、例假等委婉词语,形成“月经禁忌”。其次,痛经时的疼痛程度无法用仪器设备来客观表述出来,只能凭着当事人的个人感受来做标准,医院和用人单位都很难判断真实性,而且女性职工在身体不适时还要去医院开具证明,可行性不强。再次,相较于男性职工,女性本身就有生育期、哺乳期和更年期等特定生理时期,这些都会打乱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进而影响工作效率,用人单位考虑到用工成本,原本就存在就业歧视,此时再引入“痛经假”,恐怕会加剧这种局面,使得适龄女性就业难上加难。

  所以,看起来很美的“痛经假”,实际操作执行起来却是困难重重。其实,在宁夏之前,海南、湖北、安徽等省份已经实行了“痛经假”。然而就像带薪休假一样,因相关办法只是建议,并无强制要求,所以实施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因此,对于“痛经假”,我们还需冷静看待。然而“痛经假”规定既已出台,就必然要落实到位,其中落实的前提就是要解答好上述问题,进一步细化办法,加强制度规范,使之满足可操作性的要求,并逐步将其转变为社会共识。如此,“痛经假”才能成为具有约束力和亲和力的规定,切实保障好女性职工的权益,将纸上福利变为温暖体贴的人文关怀。

责任编辑:徐英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