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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特殊任务”不是无牌执法借口

2016-07-14 15:33:00 来源:荆楚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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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云南本地微博网友爆料称,曲靖市一辆综合执法车无牌上路执法。对此,曲靖市麒麟区出租车汽车管理办公室发布通报回应称,拆除车牌是因为该车一直以来执行特殊任务“打击非法营运”,为避免黑车打击报复以及逃避稽查,防止反跟踪。(7月12日澎湃新闻网)

  一辆车身标识为综合行政执法的车,竟然前后均不挂车牌。而有关部门以“该车一直以来执行特殊任务‘打击非法营运’,为避免黑车打击报复以及逃避稽查,防止反跟踪。”笔者认为,“执行特殊任务”不是无牌执法借口!

  “打击非法营运”确实需要隐秘和机动灵活,也确实有那种非法营运者一远远看见执法车车牌就逃离的现象,但是反过来说,该执法车一直以来没挂车牌,久而久之,也是一种特殊标记了,与挂了车牌一样效果,远远一来,就让人知道执法车来了,因而以不挂车牌来“避免黑车打击报复以及逃避稽查,防止反跟踪”,根本是无稽之谈!

  众所周知,机动车辆上路行驶,必须得取得有关部门的合法手续,其中悬挂车牌照那是必须的。该部门综合执法车无牌上路执法,就是在“执法犯法”,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可见其对法规的随意,可见该局对法规的随意,更能表现出该局上上下下在执法过程中的随意,他们对有关法规缺乏起码的敬畏之心。对交通法规都可以藐视,在他们自己的执法权限内,在他们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他们就更不会有所顾忌了。

  一些政府部门依然存在“轻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这里面既有因政府职责界定不清、相互交叉而产生互相推诿、效率低下的体制问题;也有不少政府管理者不能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对权力的本源认识不到位,民主决策意识淡薄,常常为树一时的政绩或者出于一己之利,化公权力为个人权力或者部门利益、地方利益,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甚至将公权力作为自己寻租甚或贪腐的温床;还有在行政执法环节中,一些行政执法部门不能公正文明执法,经常是“门难进,脸难看”等。最根本的问题,就是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偏弱,不能自觉将行政决策、行政执行等各个环节纳入法治化轨道。

  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必须在政府部门,尤其是执法部门中,深入贯彻党和政府对依法治国的要求,必须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如曲靖市麒麟区执法局车辆无牌执法的事件,就应坚决予以处理,督促整改,避免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作者:扬清风

责任编辑:王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