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评论频道 > 杂谈 > 正文

鱼予:多部门联动下好破解“讨薪难”先手棋

2016-06-06 10:49:00 来源:荆楚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评论投稿邮箱:pinglun@sdnews.com.cn

  携款逃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曾导致农民工“讨薪难”。湖北近年来在全国率先推行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等制度,搭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对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紧紧围绕工资支付链条和环节,多部门联动打出“组合拳”,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有效破解农民工“讨薪难”。(6月4日新华社)

  欠薪,讨薪,一个历久弥新的话题。近年来,更是成为一个“时令性”诟病。尤其是春节、年关、开学季,什么无故拖欠、拒发工人应得报酬,什么“下跪讨薪”“拉横幅讨薪”“爬高楼讨薪”“切断水电讨薪”等极端个案总会不时上演。在反观这些讨薪事件潮起潮涌的背后,资方漠视民工权益和法律权威固然是一个主要的方面,但监管执法不给力,懒作为、不作为甚或有意放任、纵容也是一个不容推卸因素。而采用银行代发工资制度,推行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等制度,搭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对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紧紧围绕工资支付链条和环节等,无疑是可喜的,也是由劳动监察部门的“单兵作战”向系统治理工程的迈进。

  事实上,对于恶意欠薪的惩治,从中央到地方不乏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但问题是,无论法律法规何其严厉,假以没有强有力的执行力度,一切都是纸上谈兵。以全国人大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将恶意欠薪行为入罪为例,如果恶意欠薪者被依法严惩,如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公安、工商以及工会等部门都恪尽职守,积极替农民工撑腰,欠薪现象何愁不减?又有谁胆敢欠薪?简而言之,纾解农民工“讨薪难”,除了拓展讨薪渠道,推行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等制度,依托强有力的法律法规做后盾,多部门联动打出“组合拳”才尤为关键,才能把年终的突击式、运动式讨薪变成一个常态化的监督和预防。

  年年清欠,年年欠薪。既显示出企业诚信的缺失,也折射出监督部门的监管不力。如此反复,势必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伤及地方政府的公信力,这并非危言耸听。纵观多地欠薪问题,涵盖工程建设领域、加工制造业、采掘业等无所不在。资金链中段导致欠薪是一个方面,工程层层转包的背后,人祸往往是最大的诱因。虽然,客观的的说,爬楼、爬塔吊、切断水电、冲击施工现场等讨薪方式,确实有所不妥,但面对讨要无果,不采取极端讨要方式好似无法引起多方关注,无法消解讨要的“薪酸”。为此,紧紧围绕工资支付链条和环节,多部门联动打出“组合拳”,才是防范于未然的先手棋。同时,也得对一些缺乏诚信、恶意欠薪的企业加大惩处的力度。

  话又说回来,采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等制度,多部门联动打出“组合拳”,的确能够建立欠薪预警机制,是不错的办法。但也得做好事前的相关保障机制。如资金足额到位;相关审批部门在工程审批时,应将农民工工资的预算情况进行重点审核;采取用工单位出资,劳动部门负责过程监督,银行账户统一发放的形式,让农民工领工资的时间固定化、程序规范化;设立政府主导,劳动保障部门为主体,法院、公安、住建、农业以及其他涉及农民工问题的部门单位参与的监督制度,建立发放监督监管平台。再者,要加强对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维权意识,引导他们积极运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

  一言以蔽之。法字当头,监管前置,多部门联动,是破解“讨薪难”先手棋。相信有了相关的政策法规,再辅以及时的、强有力的执行,农民工铤而走险,踩着法律的红线的讨薪将不再有,而恶意欠薪或许也能得到有效遏制。归根结底,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需有常态化监督机制,就得厘清相关的责任,监管前置。

  作者:鱼予

责任编辑:王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