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新国:设置女司机停车位,是保护而非歧视
在杭新景高速桐庐服务区,出现了一批女驾驶员专用的停车位。这些车位的位置经过特别挑选,车位有统一的粉红色线框和统一的标识,面积是普通车位的1.5倍。有人说这是女性的福利,是“往前不要命、倒车要人命”的女司机的福音,给女车主尤其是驾龄不长的新司机提供了方便。也有人说女司机不一定就技术差,觉得这是对女性的歧视。(5月28日《钱江晚报》)
设置女司机停车位其实并非杭州首创,也已经不是新鲜话题。德国的特里贝格市和韩国首尔分别在2012和2014年推出了女士停车位,我国的石家庄、大连、合肥、重庆、上海等城市也都早于杭州。当然,如出一辙的是大家都曾遭遇了相同的质疑——是否涉嫌性别歧视。其实,反对者们真的是想多了,此举不仅不是歧视,反而是对女性的一种保护。
为了证明男司机和女司机到底谁的事故率更高,很多地区都统计了专门的数据。以江苏南京为例,截至2015年底,女司机占全市驾驶人总数的35%,但是2015年由女司机引发的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仅占总事故起数的9.7%;三年以下新手男女比例为6:4,其中,引发的有人员伤亡事故,女性驾驶人占13%。由此,女“马路杀手”的比率并没有公众想象中的多。但女司机发生刮擦、碰撞等事故的概率却是比男司机要高得多。因此,设置比普通车位面积更大的女司机专用停车位与“女司机技术不如男司机”之间没有必然联系,而是基于女司机开车那居高不下的刮擦率。
有些女权主义者将之上升到人权的高度,好像设置一个停车位就是将女司机压制到被歧视的等级,就把女性重又推向到万劫不复的“男尊女卑”时代。但无论从设计初衷还是从实际价值来看,这其实反而是一种有利于女司机的人性化做法,反而是尊重和保障了女性的权利。如同针对女性如厕难的问题,很多国家立法规定男女厕位必须达到1:2甚至更高;广东珠海自2010年12月1日实施的《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规定公共场所的公共厕所以及公共设施新建、改建厕所的,女性厕位的数量应当不低于男性厕位的1.5倍;广东有些高校已经将教学楼的女厕与男厕的比例改建到3:1。按照他们的逻辑,是不是也违背“男女平等”的原则,是不是也是性别歧视呢?一方面声嘶力竭奔走呐喊帮助女性争取权利,另一方面却又以女权为幌子抵制社会赋予女性的正当合理的权利,如此自相矛盾的行为真让人匪夷所思百思不得其解。
“男女平等”是一种合理的权利诉求,也是社会文明和进步发展的必要要求。但有时候,一些看似不平等的举措恰恰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和保障平等,这也必将通过实践和历史加以验证。
作者:卜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