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奇葩”博士论文不能只是干瞪眼
连小学生都能看出来的毛病,博士生导师却看不出来,答辩委员会的权威们却看不出来。一篇完全是通过拼凑堆砌出的超长“小学生作文”,却顺利地通过了博士论文答辩。这事看起来是如此的不可思议,却真实地发生了。并且,按照现有的规则,论文作者获得的博士学位程序合法,名正言顺。你尽可以说这样的论文“奇葩”、“要命”,却必须面对人家也是社会精英阶层的现实。
要不是遇到一个火爆脾气的教授、博导,也许我们永远也不会知道,竟然还有这样“要人命”的博士论文。
首先是标题太“low”。有一节的小标题长达60个字:“综合近年来奥斯卡最佳摄影奖来分析这《拆弹部队》和《阿凡达》两部摄影代表性的强的电影以及奥斯卡对数字时代电影拍摄的审美倾向”。读起来有点累吧,我试着读了好几遍都没有读顺溜了。读不顺溜是因为这60个字中间没有断句,多处语病。
内容则是东拼西凑。有一节的内容就像奥斯卡最佳摄影奖的新闻发布的资料,有一节是媒体对摄影师的采访材料,有一节是作家作品以及奖项提名的表格材料,有两节是摄影师的职责观念、拍摄技术流程等摄影教学材料……总而言之都是材料,材料,材料……这些干巴巴的材料被生拼在一起,拼出了一道被暴脾气教授称为“前无古人、估计也后无来者”的“博士论文大菜”。
这道“大菜”能够让天下人“奇味共欣赏”,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这篇超长的“小学生作文”刚好在抽检到的10%博士论文里面。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制定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第三条规定,学位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范围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博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比例为10%左右,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比例为5%左右。二是论文刚好分到这位暴脾气教授手里。要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从概率上来说,那是相当低的。如果这篇论文还躺在90%里面没有被抽检到,如果没有被分在暴脾气教授手里,或者说抽检教授不是个“事儿爹”,这事儿也就压根儿没有发生过。
但缘分就是这么的奇妙,超长“小学生作文”偏偏跻身到了10%里面,又偏偏呈现在了暴脾气教授的电脑屏幕上。
作为教育部博士论文抽检的评审专家,南京师范大学的陈吉德教授原本以为教育部能听进去他这个评审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能够像汽车制造商召回不合格汽车一样,将这个只会写超长“小学生作文”的不合格博士召回去继续“深造”。但在评审完论文后,他按捺不住打电话到教育部,询问质量这么差的论文应该怎么处理,是否有召回毕业生的处理办法时,得到的却是“这是2014年的博士生学位论文,一般不会对作者本人进行处理”的答复。这答复显然不能让陈吉德满意,在“一直很愤怒”了一个月之后,终于忍无可忍地把这篇超长“小学生作文”晾晒在公众面前。
民间有句俗话叫不怕瞪眼金刚,就怕蒙面菩萨。大乘佛教里还真有四大金刚,是佛教伽蓝中最为重要的护法神。金刚如果对你瞪眼,说明他希望你往好处学,高处走,哪怕瞪眼后对你进行了惩戒,也是在帮你消业,让你进步。换成菩萨蒙着面看都不看你一眼,你只能是有眼而不见,心迷而不觉。我觉得陈吉德教授就是这样的瞪眼金刚,又是要求召回毕业生,又是“强烈强烈强烈(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建议”追查论文的相关单位和作者的责任,并做出相应的处理。陈吉德这样的要求看似不近人情,实则是本着学术道德的底线良知,不愿意看到不合格博士流出去混世或者现世。因为,不合格汽车不召回,损害的不仅是消费者的权益,还有生产厂家的声誉,不合格博士不召回,不仅是对“博士”本人的不负责任,更是对高校声誉的不在乎,“某某大学的博士,然并卵……”
但无论陈吉德教授怎样的愤怒,如何的“炸了”,都撼动不了教育部指定的规则:对于专家对学位论文抽检的评议意见,不会涉及到学位论文作者本人。更何况,对博士生作出处罚仅限于学术不端,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抄袭。人家既没有抄袭,又顺利地通过了博士生导师和答辩导师的论文答辩,光明正大地获得的博士学位,有什么理由“召回”呢?更何况,“要人命”的论文作者参加的博士学位授权点是教育部认可的,既然博士学位授权点合法,授予的博士也就合规。
绕了半天,“一直很愤怒”的陈吉德教授就白愤怒了?也许是,也许不是。也许是,是因为,从章节、标题到语句,这篇博士论文存在着如此多的低级错误,为什么会在博士生导师和答辩导师那里赢得“出彩”?是答辩导师和博士生导师一样只能辅导出超长的“小学生作文”,还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只好当起了“蒙面菩萨”,闭上眼睛不看了之?也许不是,是因为,陈吉德教授怒见奇葩博士论文一声吼之后,教育部也许会考虑对今后博士论文答辩的规则进行修改,引入监审机制,请陈吉德教授这样的“瞪眼金刚”担任监审,遇到类似的超长“小学生作文”时,能够瞪眼喊停。
但愿,陈吉德教授的瞪眼不是“干瞪眼”。(文/宾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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