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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洪波:厚植优势,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2016-04-20 15:00:00 来源:荆楚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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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扬鱼米之乡优势,努力提升农产品质与量,让更多人“吃湖北粮、喝长江水、品荆楚味”。2011年以来,湖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连续5年位居全国前列。食以粮为源,粮以土为基。为呵护荆楚沃土,从源头守住农产品安全保障线,我省今年出台了《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构建最严格的土壤污染防治制度。(4月19日荆楚网)

  今年的湖北省委“一号文件”开出了具有针对性的“药方”,确保粮食安全,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大资金投入和整合力度,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力争到“十三五”期末,湖北全省建成高标准农田3700万亩,把江汉平原建设成为稳产高产的国家大粮仓,让“湖北粮”等同放心粮。

  唯有净土,才有洁食。为从源头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湖北省委省政府对农产品安全执行“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建设生态文明有利于湖北民生福祉,有利于民族未来。湖北历来对生态文明高度重视,通过行政和法律手段来保护生态文明,“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对湖北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有重要意义。

  法律,是最深层次的制度保护。《条例》以严格的禁止性措施,要求行政首长担负起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并实行土壤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土壤环境污染影响范围大、影响时间长、污染容易治理难,治理成本高、代价大,必须采取预防为主的原则,才能将污染和损害减至最低程度。湖北分级管理,将《条例》精神落到实处。

  信息公开,鼓励全民参与。没有公众参与,环保就没有希望,环境治理只有公众参与,才能有效地补充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土壤染防治过程中的不足。《条例》结合湖北省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条例。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通过倒逼机制促进环保工作开展,实行行政首长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制和土壤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强化监督,从严处罚。

  《条例》将建立市场化机制,鼓励第三方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土壤环境监测等有关专业性较强的活动,支持土壤环境公益诉讼和维权行为。同时,建立土壤环境信息发布制度、土壤污染防治的举报和奖励制度、诚信档案等,实现多元共治,让违法排污者承担相应的违法成本。

  土壤孕育万物,是中华民族世世代代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防治土壤污染,保护人民健康,时不我待、刻不容缓。湖北三年立法治水、治气、治土,为湖北“碧水蓝天净土”三大工程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只有人人重视、从自己做起,才能保护好我们的大地母亲,从源头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

  作者:水洪波

责任编辑:王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