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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月:别让“电子烟”成孩子成长“阻力”

2016-04-20 14:47:00 来源:荆楚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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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几天,有网友向我们反映,在青岛黄岛区香江路附近,几家学校门口旁的小卖部里,有一种叫电子烟的玩具吸引了很多小朋友的光临,小孩嘴上叼着个电子烟,猛一看跟真的没什么区别,这让他们做家长的很担心。(4月19日 齐鲁网)

  “电子烟”我们并不陌生,但是电子眼的初衷却是为了一些戒烟者设计,针对的是成年人,但是在利益的驱使下,“电子烟”也成为一些学生的“新宠”,毕竟,新鲜的玩具对于小朋友总是具有“杀伤性”的诱惑力。

  “吞云吐雾”这样的情况再成年人的眼中或许并不觉得有啥违和感,但是这对象变成小孩就怎么看怎么别扭,尤其是面对家长的担忧,“电子烟”已经不再是玩具那么简单,而有可能成为小朋友成长道路上的“绊脚石”。

  笔者认为,“电子烟”是“诱拐”学生成长的新招数,对于小朋友来说最善于的就是模仿,对于新鲜事物总是会有好奇心和攀比心理,正是在这样的心里下,必然会对“电子烟”有兴趣,而兴趣的背后带来的不仅仅是商家的利益,还有对孩子成长的伤害。

  吸烟有害健康,但是这“电子烟”看起来是对身体健康无碍,但是这却是一种代替性的吸烟前奏,当“玩具烟”不能再满足他们心里的爱好,自然就会想以实际的香烟代替,体验那种真实的感觉,很容易就染上了“烟”, 再加上电子烟里的液体中含有兴奋剂和香精,对身体的伤害自然不用说。

  当然,“电子烟”的危害性还不仅仅于此,“玩物丧志”自古有之,玩具原本的作用是为了解闷、益智,是一种寓教于乐的辅助工具,但是当玩的乐趣大了,学的乐趣却越来越少了,在成长的道路上自然对学习的兴趣下降了,不想再辛苦学习,必然会阻碍未来的成长。

  学生的成长需要引导,而不需要“诱拐”,家长要善于对孩子的成长说“不”,商家更不能唯利是图,监管部门也不能袖手旁观,教师、学校、教育部门更不能冷眼观之,把“诱拐”孩子成长的歪招数消灭掉,方能让“电子烟”不再祸害孩子。

  作者:刘明月

责任编辑:王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