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助残补贴,怎么花才算合理?
北京为80岁以上高龄老人配备北京通养老助残卡,每月老人都能收到政府发放的100元养老助残补贴,至今年1月31日,卡内余额可以正常购物,过期只能购买养老服务。(1月26日《北京晨报》)
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均属于老年人福利范畴,其目的是通过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缓解部分老年人的实际困难,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示范效应,力争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建成覆盖广泛、内涵丰富、衔接紧密的老年人补贴制度,实现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服务类型日益丰富,推动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
可是政策制定的初衷,往往被执行的“灵活”抛得很远。就像北京(许多地方也是如此)的100元养老助残补贴,因为可以由老人任意支配,真正用于购买养老服务产品的实在有限。这就无法刺激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壮大规模,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养老服务均等化也就成了镜子里的烧饼。
钱发到个人手上,甭管70岁、80岁还是90岁以至百岁老人,当然都是一个“乐”字,而且想怎么花就怎么花更易为老人所接受。于政府这样最省事,于老人心情也舒畅,不少人大代表也是这个意见。但正像上面说的,它背离了这一制度的初衷。
别说从长远计,就是在老龄社会突兀显现的当下,社会也需要琳琅满目的养老“产品”(包括服务)。比如家政阿姨、康复器具、照料中心、伴聊伴读,等等。可是当老人将政府用于自己养老补贴的钱花在了其他方面——柴米油盐,或者直接转手给了儿子孙子,那就无法让养老产业获得利益。无利可图,一个产业如何发展?养老产业发展不了,反过来又影响养老服务,最终出现即便有钱也买不到优质服务的情形。
由此可见,理应让政府发放的养老助残补贴,真正地用于养老服务,刺激、扶植养老产业蓬勃发展。我们不能满足于发钱时短暂的快乐,还要想到社会化养老事业。每个人都要老去,因而,这也是涉及每个人切身利益的选择。
- 养老服务需要有一条清晰的“红线”2020-01-15
- “空巢”之痛 时代之重2014-02-19
- 一张床位要等166年?2013-10-28
- 养老服务也可“虚实结合”2013-10-01
- 人民日报:“以房养老”存在误读2013-09-21
- 养老工程建设不能“老牛拉慢车”201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