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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菜”变“种房”,主管部门去哪了?

2015-07-04 14:01:00 来源:红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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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块规划为农业项目的科研用地,在两年时间内“疯长”出17幢违法建筑,并向以东北为主的多个省市的购房者销售了1000多套商品住房。从“种菜”变异成“种房”,该项目违法获利数亿元。日前,三亚市纪委公布,三亚市热带农业科学院院长张德文在金阳光温泉花园违建中涉嫌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7月3日《北京晨报》)

  原本承担着三亚发展“高效农业”和守护好市民“菜篮子”的科研重任的菜地却变成了金阳光温泉花园小区楼房的宅基地,这个“种菜”的农业项目“移花接木”变成一个庞大的房地产项目,作为这个“种菜”农业项目的负责人“热带农业科学研究院”院长张德文已被查实滥用职权和受贿,被三亚市检察院正式批捕,作为违建小区和合同诈骗销售违建房屋的开发商也被立案侦查,目前已抓获两人。

  无论是院长张德文还是金阳光温泉小区开发商,在这场“种菜变种房移花接木魔术”中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都势必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惩罚。但在种菜变种房的结局中,难道仅是院长张德文和房地产开发商有责吗?

  笔者决不认同,笔者认为“种菜”终变“种房”,至少“种菜”主管部门和监督“种房”违建行为主管部门难辞其咎。

  其一,作为“热带农业科学研究院”的主管部门三亚市农业局,其对下属单位具有指导、引导和监管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在“种菜”地变成“种房”地开始的苗头到最终成熟,农业局应该有很多机会可以发现,就应该采取相应措施,开展调查和上报,然而在“种菜”到“种房”,“萌芽”到完全“成熟”的过程中,看不到其身影。

  其二,作为违建主管单位的三亚市行政规划主管部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然而事实是:具新闻报道,金阳光温泉小区是2013年6月动工的,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却在时隔长达9月后,才多次通过下达停工通知、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期搬离公告等,并采取没收施工工具、断水断电的方式对项目进行管制。

  不禁要问:在菜苗变成一幢幢楼房拔地而起的过程中,三亚市农业局去哪儿了?在2013年6月楼房动工到2014年3月这9个月的时间里,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去哪儿了?在“种菜”成“种房”中,这两个部门是在“沉睡”中不自知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果是不自知,那么就该追究部门责任人失职、监管不到位之责;如果是明知而放任,更或者是因贪腐,收受钱财而放一马,那就不仅是失职了,更是违反了党纪国法。

  诚然,不论是不知或是知而不管,都应为此担责,笔者殷切期盼纵容“种菜”成“种房”的相关单位都能勇于承担责任,主动向公安、纪检部门交代情况;也期望公安和纪检等部门查清实情,给受害者及公众一个交代。

  文/刘露

责任编辑:鲁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