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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广江:乞丐耻笑警察,有必要渲染吗?

2015-06-10 11:13:00 来源:光明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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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陈广江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办公室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8日发布微博:7日@上海轨道交通俱乐部论坛称,一民警在地铁巡查时遭乞讨人员耻笑。该乞讨者自称:小民警没资格管他,我日“收入”670元,你一个月累死累活才挣多少钱!(6月8日新华网)

  近些年,“挣钱多”的乞丐屡屡上头条,成为各界津津乐道的对象。这不,这则“乞丐耻笑警察”的消息刚一出炉,立即成为关注焦点,“骗同情”的职业乞丐再次被置于舆论的聚光灯下,尽管新闻的真实性有待证实。大众和媒体乐于关注、渲染乞丐的“挣钱多”,这一点耐人寻味。

  乞丐每天“收入”670元,“月薪”两万多,当然比累死累活的警察“挣钱多”,但其代价也是显而易见的:生活毫无尊严和体面可言,人生几乎就是一出悲剧。为了钱,不知尊严为何物,竟以虚妄至极的优越感耻笑警察,还有比这更悲催更可怜的人生么?

  是的,面对这样的乞丐,我们的内心深处应该生出一种发自肺腑的悲悯,而不是吐槽、揶揄和嘲笑。如果乞丐耻笑警察,而我们耻笑乞丐,我们自身的优越感也会变得虚妄起来。和乞丐比“工资”,借乞丐的“高收入”吐槽、发牢骚,注定是庸人自扰,毫无益处,甚至浪费生命。

  真正值得警惕的是,媒体和大众关注、渲染“乞丐耻笑警察”这则消息,暗含了这样一种“良苦用心”:社会职业乞丐很多,我们应小心谨慎,别让善心被利用。这无异于给所有乞丐体贴上了“装可怜,骗同情”的身份标签,会使这一弱势群体本就窘迫不堪的生活雪上加霜。

  城市发展史证明,乞丐是社会无法抛弃也不该抛弃的一部分,在不少国际化大都市,乞丐甚至还会成为一道温暖的风景,洋溢着一座城市的文明温度。乞讨也是一种权利,只要不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即使是职业乞丐也不该被赶尽杀绝。相关部门打击装残骗钱、强迫威胁等非法乞讨行为无可厚非,但这与乞丐的生存权利并不矛盾。

  如何对待社会乞讨现象,不仅拷问着城市文明,更考验着相关部门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智慧。如果仅仅因社会存在涉嫌违法犯罪的乞丐,就“抹黑”整个乞丐群体,断绝弱者的生路,既是一种“懒政”,也是一种暴力。所以,@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转发这则未经证实的消息,并引发了网络围观,令人遗憾。(陈广江)

责任编辑:鲁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