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线上店小二“心慌” 线下税务官“犯难”
邢理建
本周以来,天猫店主被多省税务部门约谈的消息,经多家财媒反复渲染,引发依附于电商平台做小本生意的店小二们“集体心慌”,并再次引燃了到底该不该对店小二们收税的舆论争执。
鉴于当下的经济形势和转型态势,客观上要求税务部门“积极支持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健康发展,更好服务于稳增长大局”,因而,国家税务总局于5月5日紧急发布《关于坚持依法治税更好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要求全系统切实增强依法收税观念,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基层税务部门收取“过头税”。近期“不得专门统一组织针对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全面纳税评估和税务检查”。并要求各级税务部门“积极探索支持电商发展的税收政策措施,坚决杜绝违规收税现象”。
国税总局的《意见》并未明确“新兴业态和新型商业模式”的具体所指,可明眼人一看就明白它指的就是电商,至少在现阶段主要指电商。很显然,这是对广大店小二所作的必要安抚。
然而,由于舆论对《意见》存有种种误读,再加上部分舆论似乎故意与国税总局“抬杠”,导致店小二们的恐慌在短期内很难释怀。有鉴于此,对舆论的种种误读,有必要作一梳理与剖析。
首先,普通民众眼里的电商须分为三个层次:顶层是以阿里的淘宝、天猫为代表的电商交易平台,中层是在各类电商交易平台上已过得“有滋有味”的大中型网店,底层才是刚开出网店的数量庞大的“创客”群体,也即本文所说的店小二们。这如同一座庞大的“金字塔”,店小二们处于该塔的底层。
对顶层电商征税早已依法进行。譬如拥有淘宝、天猫等多个交易平台的阿里,去年的纳税总额达107亿元人民币。
对中层电商的依法征税,电商业态起步早、发展快的地方也已开始;电商业态起步晚、发展慢的地方,出于培育本地区电商业态的考虑,尚未及征税。
对底层店小二们是否也该依法征税?舆论已争执过多个波次,迄今尚无明确答案。从全国范围看,目前对店小二开征税收的地区还一个没有。不过,从线上线下公平税负的趋势考量,对店小二们依法征税亦是早晚的事情。只是,短期内譬如至少在今明两年内,这种可能性完全可大胆排除。
就算到了对店小二们征税的那一天,也不是所有的店小二都须依法纳税。一方面,线上店小二本身也有“大小”之别;另一方面,政府对线下的店小二们,包括对实体经济领域内的各类小微企业,皆已采取了尺度越来越宽的多轮减免税举措。拿此对号入座,即使真要对线上店小二征税,其中的大多数店小二,依然可享有减免税特殊扶持政策。
由于今年首季全国税收增幅只有1.2%,不少地区的增幅更是呈现为负数,再加上楼市的偏冷直接导致各地土地财政缩水过大,的确有不少地方不但征收了“过头税”,而且还动起了针对线上店小二的征税心思,若说这种苗头性现象完全不存在,国税总局也就无须在本周二发布一个紧急《意见》以安抚人心。
可税务官之“难”在于,就算税收吃紧真已到了“不开源”就揭不开锅之地步,地方税务部门仍然不敢贸然对线上店小二们开征税收。若向线上店小二征税,撇开征税必需的交易基数如何确定,征税额度如何拿捏先不言,最大的障碍还不在于舆论,而在于必须“师出有名”。
尽管对线上店小二依法征税已酝酿多时,今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亦增加了“网上交易负有纳税义务”的法条表述,可一来该法的修订还有很大一段路要走,在可预计的短时间内不可能被全国人大顺利通过;二来就算针对线上店小二征税法条得到“新税法”确认,据此制订具体征收标准和征收额度仍是一件颇费周章的困难事和“扯皮事”。
鉴于首季宏观经济运行数据摆在那儿,稳增长再次被置于当下的第一要务之事实,站在政府掌控全局之角度,短期内不但不能对店小二们征税—增加“创客”之负担,而且还须从各个方面予以更具体的鼓励和扶持。所以,当下店小二之“心慌”与税务官之“犯难”,完全可以通过“对冲”而双双得到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