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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地方政府网站信息更公开

2015-03-26 16:32:00 来源:中国青年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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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各级政府网站将不能再任性地“沉睡”下去。3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部署从2015年3月至12月,对全国政府网站开展首次普查。(《新京报》3月25日)

  在互联网时代,政府网站从无到有,这是一个进步。但各地政府网站开通以来,其运行情况不容乐观,有些根本打不开,有些长期不更新,有些只是搞些ps图片,有些与网民基本没互动,还有些甚至错字连篇。

  此次普查,明确了“单向否决”“网站可用性”“信息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以及“服务回应情况”等5个一级指标。其中,“单向否决”的标准意味着,如果政府网站出现“站点无法访问”、“网站不更新”、“栏目不更新”、“严重错误”、“互动回应差”中的某些问题,那么就将面临整改。相信通过这次普查,能纠正政府网站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有助于政府网站发挥其沟通民众的作用。

  但普查之后,也可能出现这样一些情况,即政府网站能打开了,信息更新也及时了,对群众的一些疑问也能回应了,可民众还是不能依法从中获得政府部门应该公开的某些重要信息,或者不能及时得到。政府网站最重要的功能,并不是如一些人所想的那样,就是宣传政府的形象和某些官员的业绩,甚至也不仅仅是公开一些政府部门的办事程序、办事日期、办事人员和领导人的活动情况,其最重要的功能在于打造“透明政府”,就是要让政务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方便民众办事以及接受全社会监督。例如,政府起草的文件和对某一事情作出的决定,关系到千家万户或某些公民的利益,必须让他们知晓并及时对其合法性、合理性作出评价,进而及时让公民行使异议和救济的权利。

  政府网站要充当打造“透明政府”的前头堡,就必须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来进行信息公开,其一是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于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同时,《条例》还对乡镇、县级、设区市政府应当重点公开的信息作出了规定。因此,政府网站就该严格按照《条例》来公开。其二是及时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如果延迟公开,可能损害公民利益,严重的甚至会引发群体性事件。因此,没有及时公开信息的政府网站同样不合格。

  因此,政府网站的考核,要紧紧抓住打造“透明政府”这个关键,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当然,政府网站要成为打造“透明政府”的前头堡,就必须将其作为政府领导人特别是“一把手”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同时也应当允许公民对政府网站上应当公开却没有公开的信息提起诉讼,倒逼政府网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杨涛)

 

责任编辑:殷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