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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晓义:不存在事业单位养老金挤占企业养老金的问题

2015-03-10 16:45:00 来源:人民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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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3月10日电 (记者赵晶)今天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副部长胡晓义就“就业和社会保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胡晓义表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主要供款渠道是公共财政的资金,不存在事业单位养老金挤占企业养老金的问题。

  胡晓义谈到,在研究改革方案的时候,我们也广泛地听取社会的意见,有的说企业养老保险改革现在已经出现了一些收不抵支的情况,原因就是因为机关没有改革,如果改革了,就不会出现这个问题了。在改革的方案出台以后,又有一些担心机关事业单位参加改革了,实行统一制度了,会不会又去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我想这些问题的提出,都是表现了大家对这个事情的关切,从不同的角度表现出一种担心和忧虑,是很正常的。

  胡晓义指出,机关事业单位的主要供款渠道是公共财政的资金。因为无论是单位缴费还是个人缴费,主要供款渠道是公共财政的资金。个人缴费是工资,工资也是公共财政供款。以上是就大多数来说的,当然事业单位还有一些是“自收自支”的。所以,在这个方案的制定当中,它的基金是单独管理的,不是和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混在一起的。现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已经有多达3万亿的结存积累。而机关事业单位的供款渠道是明确的。其次,它的抚养比是比企业高的,这个原因很清楚,是因为机关事业单位是有编制控制的,新增人员是受控的,而退休人员是逐步增多的。所以,抚养比是越来越高的。如果说企业的抚养比是3:1,那么事业单位差不多是2.5:1,机关差不多是2:1,是这样一种关系。所以,抚养比高,意味着收支不平衡可能会更大,这种不平衡是要由公共财政来弥补的。由这两点出发,这个基金不能混用,不存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如果有亏空,会不会去吃那3万亿结余的问题。

  胡晓义最后说,国务院已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我们还正在抓紧制定更进一步的细则,比如具体的人群范围、具体的待遇计算标准、过渡性措施、系数的确定、指数的确定,各个地方正在进行具体的测算工作。就算是这些工作都落实到位了,下一步还要处理诸如人员流动等问题,有很多政策需要细化。

责任编辑:殷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