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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马线神器”嘲讽了谁

2014-11-23 14:59:00 来源:钱江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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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会过马路吗?对这个问题,相信绝大多数人会嗤之以鼻。但事实上,每天在城市马路上演的一幕幕又让人觉得这实在是个问题。这不,针对城市街头大家已经见怪不怪的行人闯红灯现象,温州一家企业刚刚开发出一款“斑马线智能护栏”,并申请了专利。

  这款“斑马线智能护栏”已在温州市区的一个十字路口投入使用,据说效果不错,被人称作“斑马线神器”。它造型类似门台,设有一根红色栏杆,能随红绿灯的转换迅速地自动放下、升起,对行人过马路进行强制性的管理。

  过马路非得要机器来管,才能让大家遵守交通法规吗?对这个问题,嗤之以鼻的也大有人在。在温州“斑马线神器”投入使用之前,福州、杭州等地曾尝试在十字路口设置金属伸缩护栏,来阻止行人随意闯红灯。当时,这一做法曾引起争议,反对意见中就有认为这种做法“羞辱了市民的素质”。

  但争议归争议,谁也不能否认这些“神器”在短时间内,对阻止行人闯红灯确实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这些地方有关城市管理部门,有的已明确表示要视效果而加以推广。

  可以想见,在阻止行人闯红灯现象缺乏有效制约的情况下,面对日益拥堵的马路,这些“神器”很可能会成为城市街头的一个新景观,并成为商家争相开发的一个庞大市场。如果是这样,那么问题来了,靠冷冰冰的器械,真管得出严格的交通法规意识吗?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且不说在缺乏自主意识的机器面前,人的灵活性足够想出规避的“对策”(事实上,不是有“看到红灯绕道走”之说吗),就说本是由法律管辖的领域,现在成了商家竞显创意、“神器”叠出的天地,岂不是有点反讽的意味?

  2012年5月1日新修改的《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得明明白白: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有关处罚,该法第八十九条也写得明明白白: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即便没有看过相关法律条文,“红灯停、绿灯行”也是一个连小孩子都知道的规矩。

  现在的问题并不是懂不懂交通法规的问题,而是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新形势下,全社会都要重新审视一下沿袭已久的陋习。我们没有必要举出某些发达国家城市,也存在行人闯红灯现象来聊以自慰。古人说:“勿以恶小而为之”,放到今天,就要用法治的眼光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有人总是要等到自身利益被侵袭才想到法治,殊不知,法律之威也体现在细节之处;不注重细小处法绳所系,又怎织得出严密的法治之网?

  而对执法部门来说,切莫以为有了“斑马线神器”就真的如同“神助”,从本质上说,这些“神器”填补的是执法的空白,折射的是法治的缺位。

  从传统的农业社会走到工业社会乃至后工业社会,不仅是物质的丰腴,更是法治的严明和与之相应的新的文明的养成。从这个角度说,行人闯红灯不再是一个认识或者道德素质的问题,已经上升到了法治的高度。

  眼下,“斑马线神器”正神气地站立在城市车水马龙的十字路口,以其铁面无私的“履职”吸引了众多眼球。可面对它,相信大多数人的心情都轻松不起来。(蒋卫阳)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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