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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风:别急着为“被服药”事件找“盲点”

2014-03-23 14:42:00 来源:荆楚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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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西安市政府获悉,西安市将吊销“被服药”事件涉及的陕西省宋庆龄基金会枫韵幼儿园和鸿基新城幼儿园的办学许可证,在原址重设两所公办幼儿园。(3月22日《新京报》)

  听起来这好像是一个不错的结果,但是,在“吊销”和“重设”之间,还有一些重要问题必须弄清楚,比如“幼儿园通过什么途径大量购入处方药?明知违法,为何却铤而走险?处方药又是如何逃过教育、食药监、卫生等多部门监管,最终溜进幼儿园的?”然而,人们看到的只是一系列“盲区”。

  或许,按照权责范围,教育、食药监、卫生等部门,均能找到脱离干系的借口,但在还需“对服药幼儿进行定期体检和医学观察”的情况下,相关部门急于寻找开脱责任的“盲点”,不但显得过于明哲保身,更让人对幼儿园以后的安全保障堪忧。两所挂靠了“宋基会”的幼儿园,相关安全问题尚处在教育、食药监、卫生等部门的管理“盲区”中,那些“师出无名”的民办幼儿园,就更像是在“黑灯瞎火”之下了。

  面对“被服药”事件,夷陵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教育部门主要负责指导幼儿园教学工作,对幼儿园教学水平进行评估、年检,对收费、保教工作、教研等指导,无法监管幼儿园的医疗卫生状况。”正所谓“隔行如隔山”,教书匠不是郎中,否则,要卫生局干么?那么,卫生局又怎么说呢?夷陵区卫生局副局长表示,被涉事幼儿园的“保健室由卫生局监管,职责仅限于日常防疫。若违规使用处方药,卫生局无法对其监管。”职责范围很清楚,卫生局不管处方药。看上去这朵“花”要传到药监部门手里了。但是,夷陵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则称,若幼儿园不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则不属于药监部门日常监管对象。“‘保健室’不是医疗机构,药监部门很难介入。”俗话说“一推二百五”,看到这些冠冕堂皇的说辞,真让人也产生了一个很“二百五”的想法:“被服药”事件是不是让擅长“综合治理”的城管来负责?哪怕“临时工”也行。

  诚然,相关部门的卸责说辞有一定的规章依据,但针对涉事幼儿园“被服药”事件,教育、卫生、药监部门竟然会一点也“不湿鞋”,并在监管上找出一系列的“盲区”,实在令人不可思议。

  其实,这起始于“出勤率”与教师奖金挂钩的考核制度,又牵连出处方药来源的“被服药”事件,有着一个无度追求经济利益的社会背景。当教学也走入市场,在利令智昏的商业行为中,要钱不要命的无良行径,人们还见得少么?其中,撇开无良商家的损人利已,监管部门难辞其咎。而这次夷陵区教育、食药监、卫生部门,在“被服药”事件后找出的“盲点”,可能就是药品食品问题屡禁不绝的原因。但要让全社会都接受这种借口,视这些“盲点”为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是不可能的。幼儿园出了问题,教育局没有责任;幼儿园的孩子健康受到侵害,卫生局没有关系;幼儿园违法使用处方药,药监部门很难介入,试问:“被服药”事件到底由谁来负责?是环卫局还是环保局?抑或城管局?

  作者:知风

责任编辑:王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