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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黑心幼儿园” 需要创造制度土壤

2014-03-15 09:21:00 来源:北京青年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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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政府13日晚召开发布会,西安两所给幼儿违规服用处方药“病毒灵”的幼儿园目前被刑事拘留的相关责任人增加到5人。警方初步查明,幼儿园方面为提高幼儿出勤率,增加幼儿园收入,从2008年即开始购入处方药品违规给幼儿服用。

  对于这起引起公愤的严重伤害幼童身心健康的案件,司法部门及时介入调查、处理,当地政府第一时间发布信息,值得肯定。相关责任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但对此案件的处理不能仅止于此,还必须深刻反思:为何会发生这样的案件?

  据报道,这两家幼儿园之所以给幼儿喂药,是为提高幼儿出勤率,预防幼儿生病。这就牵涉到幼儿园的收费制度和政府的贴补机制。很多人质疑幼儿园黑良心牟利,如此归因很容易,但却未涉及根本。根本的原因是,对于民办幼儿园来说,按照目前的收费制度,孩子缺勤,学校将退保教费,这直接影响幼儿园的收入,而对于这部分退费,政府部门没有任何贴补。

  有人可能认为,孩子缺一天勤,幼儿园退一天费,天经地义。这对家长来说没有任何问题,能保障家长的权利,也是应当的。可对于民办幼儿园来说却是一个问题,学生缺勤一天,日常的运行费用丝毫没有减少,如果缺勤的幼儿数量较多,且缺勤时间持续数天,就可能导致办园经费紧张。

  因缺勤导致办学收入减少,当然不能成为给孩子喂药的理由,也不能减轻相关责任人的罪责,但政府部门必须重视如何让民办幼儿园摆脱学生缺勤带来的办学经费减少的困境。进一步的问题在于,对于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政府部门实施的政策客观上会造成差异。根据陕西省《关于加强我省幼儿园收费管理适当调整收费标准的通知》,“幼儿园对入园儿童因故退(转)园的,保教费和伙食费按实际在园天数扣除后,退还幼儿家长。”这对公办园来说没有问题,因为老师有事业编制,工资待遇由财政保障。可对民办园来说,这就是一个问题,因为其几乎所有办学经费都来源于向入园儿童收费,政府的补贴只是极少数。像这两所幼儿园,政府的补贴是每生每月90元。有媒体在报道时,拿公办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做对比,这恰恰反映了问题所在。

  也许有人会说:你的学费标准已经那么高,少收一天算什么?这需要进一步分析。其一,正因学费标准高,缺一天的损失就大;其二,要具体核算生均成本,即保障教师待遇、学校正常运行需要多少经费,分摊到每名幼儿身上是多少。遗憾的是,在国务院于2010年年底下发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政府重视学前教育投入之后,我国于2012年公布的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公报,仍没有公布学前教育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也没有生均公用经费信息,因为我国不少地方政府还没有把学前教育经费纳入教育事业费预算,也没有建立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陕西西安,也是在2011年秋季学期起,才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

  总体来说,学前教育仍是我国教育的短板,政府没有明确投入保障责任,包括对公办幼儿园的保障,以及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补贴力度。据了解,像在西安这样的地方,举办一所较高质量的幼儿园,一个月1000元的保教费用(支付教师和其他保教人员的薪酬、幼儿园的日常运行费),最多只能在正常运行基础上略有结余。那种认为办幼儿园赚大钱者,其实只是臆想。几年前,甘肃省一家幼儿园出车祸惨剧,幼儿园举办者被判刑,深入的调查发现,他们举办幼儿园是入不敷出。

  就事论事,对于幼儿缺勤退费,政府部门不能只让民办幼儿园自己承担责任,而应该实行相应的贴补,或者总体提高贴补标准。我国于2010年颁布的《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指出,要“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实行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各地应落实贯彻纲要精神,把学前教育纳入教育事业预算,加大对民办园的扶持力度,对民办园一视同仁给予支持。只有如此,才能缓解入园难、入园贵难题,推进学前教育的规范发展,为消除“黑心幼儿园”创造制度土壤。

责任编辑:鲁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