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得去的故乡”需要新思路
好的村镇建设格局,最能凸显绿水青山之美、安居乐业之福、魂牵梦绕之情,是美丽乡村建设不可或缺的空间载体
今年两会上,如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成为讨论焦点。而如何避免农村成为“被遗忘的角落”“回不去的故乡”,更引发许多代表委员的共鸣。
统筹城乡发展不仅需要健康的城市系统,也需要健全的乡村系统。十八大报告提出“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在全面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背景下,加快构筑村镇建设格局,是构建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根本要求,也是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破解“三农”问题的现实途径。
所谓村镇建设格局,是指乡村地区县城、重点镇、中心镇、中心村(社区)的空间布局、等级关系及其治理体系。主要包括村镇人居空间、产业空间、生态空间和文化空间。好的村镇建设格局,最能凸显绿水青山之美、安居乐业之福、魂牵梦绕之情,是中国6亿多农民、2亿多农民工的生存之根,18亿亩耕地的经营之基,更是美丽乡村建设不可或缺的空间载体。
今天,构筑村镇建设新格局,恰逢时机、意义重大,它是夯实农村发展基础,搭建统筹城乡发展新平台的需要;是集聚乡村人口产业,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的需要;是优化乡村空间重构,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的需要;是培育乡村创新能力,加快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是优化城乡地域系统,实现“城市病”“乡村病”两病同治的需要。
格局决定结局,定位决定地位。中国农业现代化能否拥有持续的生产空间、乡村地区能否保留优美的生态空间,乡村聚落能否建成宜居的生活空间,将取决于构筑村镇建设格局的力度成效,其核心是村镇发展新主体、新动力、新战略、新制度的培育与塑造,推进形成中国特色的城市、村镇、农业、生态“四位一体”的国土空间新格局。
在认识上,要全面把握城乡地域系统理论、城乡发展转型规律,科学研判乡村地域功能及其价值,评估乡村地域发展潜力与支撑能力,探讨乡村地区人口、土地、产业、生态协调耦合新模式,探索发挥企业创新、新型农民主体性、乡村空间有序性的科学途径。
在战略上,要系统实施新型美丽村镇建设计划,推进以村镇化、镇城化为主要特色的就近就地城镇化,构建城镇村空间体系、综合治理体系,激发村镇治理、转型、提质的活力与动力,防范农村人口长期“城乡双漂”的社会陷阱,探索不同类型区域村镇产业集约、集成、集群发展的长远战略,协同推进城乡等值化与农村现代化。
在制度上,要深化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与制度改革,坚持统筹城乡、以人为本的方针,彻底转变先城市、后乡村,先市民、后农民,先工业、后农业的传统观念。面对乡村发展种种新问题、新态势,营造新型村镇化、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制度环境,让“回不去的故乡”重获生机,成为创业者、企业家投身建设乡村、绽放梦想的土壤,这既是挑战、更是机遇。
(刘彦随/作者为北京师范大学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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