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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不牵绳,小心惹官司

2014-03-10 11:29:00 来源:广州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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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气渐暖,公园里游人多了起来。上周末在二沙岛公园看到很多家长带着小朋友踏青游乐,也看到了一些大型犬只在周围出没,而且没人牵绳。犬只走到哪儿,家长都惊慌地护着小朋友避开,安全隐患陡升。

  犬只伤人,屡屡见诸报端。例如去年6月份还出现了一次“小高峰”,3日,在山西运城盐湖区,一个8岁女孩在街边玩耍时,被一只蹿出来的藏獒扑倒撕咬,幸好被骑车路过的村民救下,及时送往医院,幸运地保住一命。27日,辽宁大连一个才3岁半的女孩,却遭遇了不幸。因为气管和动脉都被藏獒咬断了,没能被抢救过来。仅仅几天,北京昌平区、平谷区,还有四川泸州城区,都发生了犬只伤人的事件。鉴于这种情况,广州警方亦于去年7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危险犬的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收缴危险犬、违法犬50余只。

  将心比心,对宠物狗主人来说,带狗散步是一种“义务”,但是在那些不喜欢宠物,甚至“恐狗”一族眼中,如果狗狗主人不牵狗绳,任由狗狗在公共场所游荡,无疑是一种潜在的安全威胁。

  携带犬只进公园里,首先是可能会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因为多数公园的管理机构已说明禁止携带宠物进入,修订后今年即将出台的广州市公园条例也将“风景名胜公园、历史名园、纪念性公园和动物园禁止携带宠物进入”予以明确,其次是宠物主人的公德缺失,只顾让狗狗玩得开心,不管周围人的感受。

  如何平衡养狗族和“恐狗族”的利益关系,是相关管理部门需要考虑的课题。例如在公园,对于明令禁止的需要尽到管理责任,及时驱逐、处理违反规定者,而对那些未明确禁止携带宠物的,是不是应该划出特定区域或者规定时间段,注意避开多数人游园的高峰期。当然,最主要的还是狗狗主人要时刻注意公德,牵好狗绳,携带清扫工具,不要因一己之私,损害他人权益。其实,万一狗狗伤人,不只是赔钱的事,还可能惹官司上身。(李光金)

责任编辑:鲁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