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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攀:不提拔裸官 更要辞退裸官

2014-01-17 08:40:00 来源:河南商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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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裸官”彻底从干部选拔任用剔除出去,这是近日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释放出的信号。针对群众深恶痛绝的“裸官”现象,新《条例》提出了更为明确严格的要求,凡是“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列入考察对象。”

  把“裸官”彻底从干部选拔任用剔除出去,这非常好!

  在中央全力持续反腐的大背景下,不能不重视“裸官”这一腐败毒瘤。老虎也好,苍蝇也好,打之前肯定得先把他们控制住。但“裸官”却是长了翅膀的老虎,在你打之前也许已经飞走了!

  对于“裸官”提拔,之前虽有地方零星的限制规定,比如2009年11月,深圳市最先出台规定:“裸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而到了2012年1月,广东省更是全票通过《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市县领导班子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其中一条就是:“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原则上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敏感岗位的领导职务”。但毕竟这是个别地方的规定,范围有限,效力有限;但这一次上升到中央层面,是一个进步。

  不过,这种进步太有限。在我看来,“裸官”不仅不应该提拔,更应该辞退!

  首先,从反腐的层面来讲,“裸官”往往是腐败的高发群体,家人移居海外,不仅他们随时可以抽身走人,而且即使运气不好事发了,他们的家属和转移在外的财产仍然有着很高的保障,换句话说,现行的法律和国际惯例对其有些无可奈何!因此,辞退“裸官”,等于消除了腐败发生的一个重要隐患!

  其次,从现代政治伦理的角度来讲,家属和财产的转移也说明,他们不愿意把家安置在国内,对中国的未来没有期待,对这个国家没有信心,一个对国家没有信心的人,又有什么资格在这个国家做官呢?更别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了!

  中国的公共权力不该是一群外国人的家属来控制!不管是从反腐的角度,还是从政治伦理来看,“裸官”都不应该再继续做官。

  而在世界范围来看,在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法律都有明文规定,公职人员不得拥有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住权。虽然裸官还有中国国籍,但他因为家人全部在国外,那么他就处于随时跳船的状态!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因为中国户籍制度管理的混乱,虚假户口、多重户口之下,有官员拥有外国国籍,已经不是不可能。比如,有网友举报江苏宿迁市沭阳县“外籍县长”司东亮有两个身份证,其中一个身份证以出国定居的名义注销,就是例子。虽然官方说这是系统错误,但无论如何,这都是一个空子!

  所以,一,有必要清查官员户籍,看有没有外籍官员;二,有必要对官员的家属国籍情况和国外资产进行摸底;三,对于“裸官”,必须辞退!

责任编辑:鲁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