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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近视”不能评三好生是矫枉过正

2014-01-13 08:33:00 来源:广州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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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的杭州、绍兴、金华等地多所小学正陆续将“视力”纳入学校的“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评选标准中。校长们均表示,希望这样的“微改革”能引导孩子、家长、老师更注意保护孩子的视力。

  小学将视力纳入“三好学生”等荣誉评选标准中,体现的是一种态度,这当然是一件好事。虽说“三好”的范围明确包含了“德智体”三方面,但一度是以“智”为绝对主导。说白了,成绩好就是三好,成绩不好德和体再好也难评上三好。所以,这一次学校也能重视起视力保护来,体现了思想观念的进步。

  但重视视力是好的,有没有必要成为评选荣誉的硬性标准?先不说一些儿童的近视可能有遗传因素,大多数在校学生的视力出现问题,主要原因就是学业压力过重,而这又与学校的教学方式脱不了关系。学校用“三好学生”评选来彰显对于视力的重视,为何不从给学生减负入手更加实在呢?更有一些学校将近视与否量化为扣分项目,作为考试成绩的补充,将会影响学生的升学等重要事项,更是矫枉过正。

  谁都不希望自己近视,造成近视固然有学生自己不注意用眼,甚至沉迷游戏等原因,但绝大多数情况,近视的罪魁祸首与课业负担有关,学生自己就是近视的最大受害者。如果学校有理由惩罚近视学生,那么若一个学校近视学生过多,学校自己就不该反省下吗?谈理念的时候就强调视力如何重要,讲到具体的责任、归因,学校就玩“隐身”了,这不太厚道。

  不管怎么说,重新认识到成绩不是全部值得肯定,但规定近视就不准评选“三好学生”本身就是一条“近视”措施,只看到了学生近视的结果,却没看到造成近视的原因。只考察结果的“微改革”能起到多少效果存疑,只有减轻课业负担的“大改革”启动才可能真正解决问题。但愿学校只是考虑不周造成“近视”,并非刻意规避真问题的“斜视”和“弱视”。(章门仁)

责任编辑:鲁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