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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时长与行政级别是什么关系

2013-12-24 10:38:00 来源:京华时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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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会议如海的情况,广东规定以省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实行总量控制,每年不超过24个。引人关注的是,其中规定省长讲话不得超过1小时,副省长讲话不超过半个小时;大会发言人数不超过5人,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人们注意到,该省2009年曾有类似规定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讲话一般不超过1个半小时,其他领导同志的讲话不超过1个小时。与此相比,此次规定对发言时间进行了大幅度压缩,又向精简迈出了一大步。不过,这里想说的是,要注重会议时长,更要注重会议质量。

  首先应当肯定,规定会议发言时限,是非常必要的。没有这样的刚性约束,要控制会议的过多过长,往往就会沦为空话。但这并不表明,我们只能用规定不超过多长时间的办法来约束。有话则长,无话则短,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有话无话的价值判断标准,就在于质量。简单规定省长1小时,副省长半个小时,按官职大小来规定时限,未免过于机械,反而容易沦为形式主义。人们的诘问就在于,省长的话就一定比副省长的话重要?其他人的10分钟就更加不重要?

  有一个关于发言的经典说法,“如果给我5分钟,我提前一周准备;如果是20分钟,我提前两天;如果是1小时,我随时可以讲。”这说的是,时间越短,对发言的质量要求越高。不过,从我们的实际情况看,大多数人的发言基本不按这个规律走。要么照本宣科,一两个小时过去,台上的念文件,台下的看文件;要么胡侃,不着边际。这样的开会发言,就是典型的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没有任何实际效果。

  开会,总是要有实际内容的,要管用的。即使是那种小型会议的清谈,也总得谈出点内容。如果任由胡侃一番,恐怕时间飞逝而无聊透顶。而对于那种大型会议,特别是一些全省性的会议,把各色人等从各地召来,你因为硬性的时间要求,1小时就开完,花在路上的时间远超过会议时间,岂不又是另一种折腾?你就不能把一些重要会议挪在一块套开,以提高效率、节省人力?

  说来说去,开会一要惜时如金,二要言之有物。那种大话、空话、套话、废话,就不要讲了。有文件,一般就不要念了,与会人员看得懂。有的为了突显庄重得念,不妨也就念个要点。去掉那些形式主义的俗套,要开好会就一定要好好准备,讲重点、讲要点、讲关键点。(黄叶实)

责任编辑:鲁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