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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空气污染费必须合理又合法

2013-11-27 11:14:00 来源:法制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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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5日,有网友向媒体爆料,河北保定安国每家每户收100元空气污染费,绑定暖气费一起收。记者与安国市政府办一位工作人员核实了解到,今年首次按户收取空气污染费,每户100元(11月26日中国新闻网)。

  本月11日公布的全国空气质量最差10个城市,河北占了5席,其中就包括保定。在26日公布的空气质量最差的10个城市中,河北占了2席,也包括保定。由此来看,河北在全国空气污染版图上属于重灾区,而保定又是河北空气污染重灾区之一。保定下属的安国市向居民收取空气污染费大概是用于治理空气污染。

  笔者猜测,向居民收取空气污染费具体目的有二:一是想传递治理空气污染人人有责的理念。市民在享受供暖的同时,由于供暖会造成一定空气污染,所以,需要居民为治理空气污染埋单。二是为治污或财政资金筹集经费,用于空气污染治理。不过,这种做法必然会遭到舆论一边倒地炮轰。

  原因很简单,按照“谁污染谁埋单”的原则,居民只是使用暖气,并不是空气质量的直接污染者,自然不能直接埋单。而污染者是谁呢?据有关资料显示,空气污染有三大凶手,分别是工业、生活炉灶与采暖锅炉、交通运输。在笔者看来,即使采暖锅炉与空气污染有关,污染者应该是供暖企业而非居民。

  如果当地供暖企业采用清洁能源供暖,显然,不会对空气质量造成严重污染。但由于用清洁能源取代燃煤供暖,需要很大资金投入,所以很多地方的供暖企业还在沿用旧的供暖模式。如果安国市供暖企业还在采用燃煤供暖污染空气,却向居民收取空气污染费,那么,这显然是把地方政府、企业的责任转移到居民身上。

  治理空气污染的确需要经费,但有关方面要清楚三点:首先是财政投入。据悉,今年10月中央财政安排50亿元资金,用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具体包括京津冀蒙晋鲁六个省份)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重点向治理任务重的河北省倾斜。相信河北省、保定市、安国市也会有相应的财政投入,但投入是否到位、是否合理呢?

  其次是企业投入。无论是工业污染还是采暖锅炉污染,直接污染者主要是相关企业。如果企业在环保方面舍得投入,空气污染就会好转。但事实情况是,很多企业为了单纯追求利润,在环保方面资金投入不积极。这既是因为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也是因为制度缺乏威慑力,地方政府监管乏力。

  最后才轮到公民为治污埋单。实际上,各级财政在治污方面的投入,就来自于纳税人,就等于公民在埋单。如果在财政投入之外还要向公民收取空气污染费,等于是让公民第二次为治污埋单,这显然不太合理。更何况,向居民收取空气污染费,似乎没有法律依据,涉嫌乱收费。

  在笔者看来,安国市向居民收取空气污染费,实质是动用特权、转移责任。所谓动用特权,是把空气污染费绑定暖气费一起收,居民交暖气费时就必须交空气污染费。所谓转移责任,是把地方政府、供暖企业应该承担的责任转移到居民身上——等于把居民认定为污染者,让居民为治污埋单。

  今年以来,国务院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各省市也出台了自己的治理方案,比如河北出台了《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北京出台了《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治理空气污染,必须以相关法律为依据,以这样的方案为指引,不能随意收费,不能转嫁责任。(张海英)

责任编辑:鲁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