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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改革应“清费”与“立税”并举

2013-11-25 14:04:00 来源:羊城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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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日前在接受新华社等媒体采访时表示,税制改革也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是深化税制改革的一个重点内容,下一步房地产税改革方向是减少房产建设和交易环节税费,增加保有环节税收,配套推进“清费立税”。(11月22日《第一财经日报》)

  楼部长这番话澄清了一个重要问题——房地产税改革绝不意味着简单增税,而是在做“加法”的同时做“减法”,在增加保有环节税收的同时,清理、减少建设和交易环节的税费。这样的改革思路不仅契合“费改税”的大趋势,而且与提高直接税比重、降低间接税比重的改革大方向相吻合。

  此前,对于开征房产税的目的是什么、是否有利于抑制房价,坊间有过长时间激烈的争论。人们最大的担忧在于,征收房产税以增加房屋持有成本,固然有望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甚至有望降低房屋空置率,但正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政府向一种商品多征税,可能最终导致该商品涨价而不是降价,政府从房地产市场获取更多税收,最终会体现在房价上,并被层层转嫁到购房者头上。

  近年的事实也印证了这种担忧。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正中前不久透露,根据官方数据粗略估计,2012年政府和银行从房地产获得收入近4.8万亿元,占全年房地产业销售额6.4万亿元的75%。75%无疑是令人咋舌的数字,它道出了一个简单的真相:政府从房地产市场获利太多,是导致房价高企的一个重要原因。政府所获之利除高额的土地出让金外,就是名目繁多的税费,遍布房地产市场的各个环节,而无论哪个环节的税费,最终都无一例外由购房者埋单。房地产市场的税费已经繁重不堪,这正是很多人对开征房产税感到疑惑的原因。

  就此而言,楼部长的上述表态,无疑有利于解除人们的疑惑,“立税”与“清费”并举,意味着此项改革意在调整房地产市场税费结构,并不是简单增税。在某种意义上,这也是对民众一直呼吁清理房地产不合理税费作出的回应,而在做“加法”的同时做“减法”,不仅可以让房地产市场税费趋于合理,而且使得开征房产税“师出有名”。

  但是,一个疑惑解除,另一个疑惑随之而来,那就是“立税”与“清费”会不会剃头挑子一头热——政府对增税热情高涨,对减少税费却冷漠以对,房产保有环节的税收很快增加了,而建设和交易环节的税费却迟迟减不下来,或者前者增加了很多,后者只是象征性减免,致使房地产市场税费整体上增加。必须承认,政府也有逐利冲动,增税容易减税难乃至“增税如山倒、减税如抽丝”,这样的情形并不少见,房地产税改革会不会重蹈覆辙?

  增加房产保有环节的税收,应以减少房产建设和交易环节的税费为前提,即“立税”应以“清费”为前提。房地产税改革应以不增加普通购房者的整体税费负担为原则,这既是抑制房价的需要,也是改革获得民众支持的关键。要做了这一点,最重要的是把改革目标定位于完善税制结构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而不是一味为了增加政府收入。(晏扬)

责任编辑:鲁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