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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

2013-10-31 14:12:00 来源:法制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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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警方10月30日发布消息,已初步查明,10月28日发生的驾车冲撞致人伤亡案件是一起经过严密策划,有组织、有预谋的暴力恐怖袭击案件。犯罪嫌疑人乌斯曼·艾山等3人当场死亡,5名在逃涉案人员已被全部抓获。

  这起暴力恐怖犯罪案件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任何法治国家都决不能容忍。我们对这种践踏法律、肆行暴力、无视生命的暴力恐怖犯罪行径表示最强烈地谴责,对伤亡的群众和家属表示深切地慰问。

  事实再次证明,暴力恐怖犯罪是全国各族人民和全世界人民的共同敌人。近年来,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这“三股势力”,不断散布宗教极端思想、煽动恐怖暴力,千方百计制造实施破坏活动。他们的暴力恐怖行径,是对基本人权的严重践踏,是对法制尊严的严重损害,是对文明秩序的严重挑战,具有反社会、反人类、反文明的疯狂本质。对这些暴力恐怖分子,对各种形式的恐怖犯罪活动必须坚决依法打击、严厉制裁,绝不姑息,绝不手软。这是我国政府一贯的、明确的态度,坚决的、坚定的立场。

  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是极少数犯罪分子,“10·28”案件经过警方努力,10多个小时即告破获,事实证明我们有能力、有信心坚决打击和铲除任何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也只有这样,才能打掉“三股势力”的嚣张气焰,才能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才能有力维护社会稳定,才能捍卫法制法律尊严。

  我们坚信,暴力恐怖犯罪活动阻挡不了我国改革、发展的步伐,动摇不了全国各族人民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坚定决心和坚强信心。我们一定要团结起来,坚决维护国家统一,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坚决维护各族人民根本利益,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铜墙铁壁,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有力保障。(本报评论员)

责任编辑:鲁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