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悔悟“收别人钱等于领到一张卖身契”值得谁品读?
世界上绝对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我收了别人的钱,就等于领到了一张卖身契。当别人有求于我时,我必须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支持。这是安徽省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赵建明(副厅级)的忏悔。 (2013年9月3日《检察日报》)
其实,受贿原本就是将诱饵和钢钩一齐吞下的行为,也是拿腐败的钞票去换法庭传票的行为。所以,许多落马贪官都忏悔称“收钱就像收炸弹”。
如:刘晏宏,郑州航空管理学院原副院长(副厅级),在忏悔书中曾说过这样的话,他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事实上在接收别人财物的同时,也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不义之财是洪水、是猛兽、是祸根,千万不能取。尚爱民,河南省许昌市建设委员会原副主任,也曾忏悔道:受贿的那些钱,我一分也没花,全部存到了银行里。我曾扪心自问,金钱对一个人来说,生不能带来,死不能带去,我要那么多钱干什么?其实,这些钱对我来说,无异于定时炸弹,随时都有爆炸的可能。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可是,我存在着侥幸心理,企图蒙混过关,最终这该来的还是来了。
现如今,赵建明又忏悔称,收别人的钱,就等于领到了一张卖身契,与其相比,不过大同小异而已。记得有一寓言故事,讲的是一个国王让人把世间的道理编成一本书,然后把一本书浓缩为一章,然后减为一页,再变为一段,最后则变成一句话,这句话就是“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原董事长陈双全落马后反思权钱交易之害时曾经说过,别人既不疯也不傻,怎么会无缘无故地给你送钱,看中的还不是你的权力。试想,如果赵建明没有重要的职务在身,没有可以“创造”利益的权力,别人也不会干这种“傻事”、“疯事”。所以,为官者一旦收了用了别人的钱物,就会被别人揪住了辫子,牵住了鼻子,就会置法律于不顾,成为别人的代言人,作了别人的俘虏,最终情不自禁地走向犯罪的道路。这与“领到了一张卖身契”有什么区别?
如此说来,身陷囹圄的赵建明在这一点上,已经有了深刻的感受和痛悔,不知道我们某些党员干部对此体会如何?自古以来,鲜有做官的死于饥寒,但死于敛财的历朝历代都有。人不会把金钱带入坟墓,但金钱却能把人送入坟墓。因为人的眼睛一旦盯住金钱,心灵便会失去光芒,就会让贪欲击溃谨慎和理智筑起的堤防,使权力泛滥,人性疯狂,使聪明变得愚蠢,坦荡变得自私,最终就像决堤的洪水一泻千里,把自己全部淹没,连“挣扎”的机会都没有。
正因如此,笔者认为,赵建明“收别人的钱,就等于领到了一张卖身契”的悔悟,值得我们的党员干部细细品读、感悟。要切记,给你送金钱的,送的不是甜蜜,不是感情,不是交往,而是毒药、炸弹、手铐、卖身契。在这一点上,必须保持足够的清醒和镇定,要懂得人生最宝贵的是什么?我们应该追求的是什么?毕竟这个世界上没有比问心无愧更舒服的枕头,幸福最牢固的根基还在于心安理得、坦坦荡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