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家庭征个税能否先搞块“试验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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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法实施两年了,多位财税专家表示,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工薪阶层税”,建议改按家庭征税,以降低工薪阶层的税负(9月1日《中国新闻网》)。
实际上,以家庭为个税征收主体的制度,比现在单纯抬高起征点,更趋合理。打个比方,两个三口之家,一个家庭只有一人有工作,月收入4000元,需要缴个税;而另一个家庭三口都有工作,每人月工资3000元,不用纳税,显然这种现象不合理。所以,推行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综合扣除的个税变革,已是大势所趋,而且宜早不宜迟。
继全国主要城市个人住房信息、公积金信息、保障性住房信息相继启动联网工作之后,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的联网工作,已于2012年全面启动,而且,据权威人士透露,个税变革极有可能成为十八届三中全会上的一项民生议题。可以预见的是,随着个人信息联网的启动和各项利好政策的面世,家庭综合税制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个税变革涉及广大普通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它是社会的“稳压器”和最为民生的问题。尽管现在按家庭征收个税一下子在全国全面铺开,还不太现实,但可以在经济比较发达,征管基础较为完善的地区,先搞一块“试验田”,成熟后再推向全国。早在2004年、2005年的时候,北京个税信息已经覆盖了大多数工薪阶层,这意味着,已具备了实施个税综合税制的条件,倘若能在这个基础上逐步完善,比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城市开展试点综合税制,这是真正的“甩开膀子”。(吴睿鸫)
责任编辑:鲁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