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评论频道 > 杂谈 > 正文

用“火眼金睛”看好民生资金

2013-08-12 14:22:00 来源:京华时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评论投稿邮箱:pinglun@sdnews.com.cn

  本应专款专用的保障房资金,竟被用来大搞商业投资、购买理财产品、进行商业土地开发……审计署9日公布的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显示,共有360个项目或单位被查出挪用专项资金,涉案金额高达57.99亿元。

  细读这份审计结果会发现,宝贵的民生资金竟然成了一些部门单位眼中的“唐僧肉”:合肥市包河区望湖街道办事处盛大社区居委会将城市棚户改造拆迁补偿款800余万元用于商业投资,湖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用财政拨付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近2.7亿元,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将经济适用住房贷款1.5亿元用于支付商业开发土地价款和增加商业开发子公司注册资本金……

  当前,我国经济面临下行压力,财政收入增速有所下降,中央一方面坚决压缩一般性行政开支,厉行节约,另一方面坚决保障改善民生的支出,推进重大民生工程,目的就是为了在保障基本民生的同时,把积极财政政策对经济的拉动效应更好地激发出来。在这种情况下,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资金显得尤为宝贵,转移挪用民生资金的行为显得尤为恶劣。

  保障房资金等民生资金绝不能谁想吃就咬一口,必须要用“火眼金睛”看好、管住。首先必须坚持民生资金使用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踪到哪里,既关注资金的使用情况,也关注资金的使用效益,使取之于民的钱更好地造福人民。

  看好宝贵的民生资金,就要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一究到底,严格问责,坚决清除侵占群众利益的“蛀虫”,并让违法违规行为暴露在阳光下。此外,要切实加强整改,把挤占挪用的钱尽快归位,把“跑冒滴漏”的钱尽快堵住,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看好宝贵的民生资金,还要以审计“倒逼”各项制度的完善。这次审计暴露出的问题在以往审计中都曾查出过,之所以屡审屡犯,关键是住房保障制度不完善,后续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必须切实从体制、机制和管理上进行规范,从而让那些觊觎民生资金的人不敢妄动。

  摘编自新华社8月9日电

  文/张晓松、朱立毅

责任编辑:鲁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