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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科研费六成出差开会”重点要抓验收环节

2013-08-05 10:36:00 来源:羊城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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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举行的广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分管教育、科技的广州市副市长王东批评了时下存在的科研经费管理的种种乱象:全国科研经费大概只有40%是真正用于科技研发的,60%都用于开会、出差等;科研管理部门腐败频发,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系统腐败案及广东省科技厅厅长李兴华被查等事件相继发生;大学的经费,有的是通过关系获得的,给了多少,还要返还多少,等等。最后他表示,广州将尽快研究出台一些方案,改变科技经费投入的方式,并在效益考核上做出改变。

  王东副市长讲得很到位,他提出的问题和对策,实际上涵盖了科研经费运行的全过程,即评审、使用、以及验收考核三个环节。正如他所讲,目前在我国,在这三个环节都存在着严重的问题。

  在评审环节,确实存在着潜规则,有的经费的获得是通过托熟人、找关系,而有的则直接通过行贿的手段。广东省、市两级科技主管部门相继出事,虽然内情还没有公布,但可以想见,这些部门在向科研院所与企业批准科技经费中,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目前各级政府在这方面投入越来越大,也就意味着这些部门的权力越来越大,权力得不到有效的监督,不出事都难。

  而在使用环节的情形就比较复杂,想必王东副市长也是知道一些内情才有感而发,其实很多由科研经费支出的差旅费、会议费,实际上都是用于游山玩水。很多经费,被科研工作者巧立名目,用于其他地方,甚至是个人挥霍。

  但话又说回来,国家对于科研经费支出项目的某些不合理规定,也诱使科研工作者犯错误。例如我国目前科研经费支出中,不允许给在职科研人员支付报酬。也就是,在理论上,即使一位专家主持完成几百万、上千万元的大项目,他一分钱的报酬也从中得不到。也许有人反驳,国家已经给你工资了,凭什么还要在科研经费中再拿钱?其实考虑一下科研院所研究人员基本工资偏低、科研要投入的巨大心血、科研成果的社会作用等事实,就能感觉这个规定并不合理。此外,还有其他一些不合理的制度:比如说某些项目经费,必须限期花完,否则收回,这也迫使一些人做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情。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释,为什么差旅费、会议费占那么高的比例。因为不管其与科研有没有关系,拿来报销大抵是“安全”的,因为这都是合法的支出项目。

  而最大的问题还存在于科研项目的验收环节。如果这个环节做得好,上面两个问题大体上就可得到解决。如果验收严格,低水平的成果拒绝通过,令其退赔经费,试问一下,谁还敢没水平、没能力、没条件就去申请经费?谁还敢滥用经费——研究水平的高低与经费的合理使用程度绝对成正比!但恰恰这个环节是最为软弱无力的,往往一餐饭、一个“红包”,项目就宣告结题,验收成功,万事大吉。

  因此,要说对策,三个环节要一起抓,要从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以及改变不合理制度为着力点,要以出高水平成果和科研人员受益为原则。最核心的是,要以抓验收环节为龙头,正如王东副市长所说,“在效益考核上做出改变”。然而就现在的形势而言,各部门各单位确实是重视了这一问题,出台了很多规章制度,但大部分都是抓使用环节。不是说这样做不对,但总感觉没有抓住重点。(作者周云是华南理工大学教授)

责任编辑:鲁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