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妍:给孩子一次“创业”机会有多难
给孩子一次练摊的社会实践机会有多难?7月,北京市民田先生想让女儿进行社会实践,便带女儿在家附近摆摊,纸上注明:“我是小学生,社会实践”。7月25日晚,田先生却与穿着类似保安制服的人员发生争执,继而发生肢体冲突。
28日,北京市西城区通报了“女童摆摊父亲被打”事件初步调查结果,称“在工作中与田先生发生口角争执,继而发生肢体冲突”的是景区管理处工作人员,田先生和3名景区管理处工作人员不同程度轻微伤。调查组已责成公安机关尽快查清具体案情,依法处理当事人,为维护景区正常秩序,规范景区管理处的管理行为,涉事的相关工作人员已暂停工作,接受调查。相关调查处理结果也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父亲带女儿练摊进行社会实践的美好愿景,就这样破灭于城市执法暴力冲突的寻常一景。对“创业教育”来说,这实在是一次糟糕透顶的社会实践;然而,就体验社会而言,一个真实、复杂而矛盾的社会,就这样原汁原味地在孩子面前展露真容,这是另一种意料之外的“社会实践体验”——一个孩子也许从来没有如此接近过社会底层小贩的真实生存处境,体验那种生存的艰辛与不易。
或许,过早向孩子展露这种残酷,并不妥当。有人就质疑田先生带孩子练摊的“合法性”:明知道街边随处摆摊是城市管理所不允许的,田先生却依然“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尤其还带着未成年人,这种行为考虑欠妥。可是,换个角度想想,如果父亲只是带着女儿去体验一下小贩的生存境况,这样的社会实践可不可以呢?
不管承不承认,小贩摆摊就是我们身边的寻常一景,城市管理与小贩之间的矛盾,也是一种现实存在。一个城市当然需要城管之类的市容管理者,去确保城市街道干净、畅通,避免城市生活陷入车难行、人难走、垃圾遍地的半瘫痪窘境;但城市生活的多样与丰富性同时也决定了,它是一个复杂而开放的系统,这使得城市不可能像自家客厅那样一尘不染,尤其在面对民众生活便利与底层民众的生存权需求时,城市管理就理应为这些诉求释放空间,在市容与繁荣、脸皮与肚皮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而不是动不动就以粗暴示人,对小贩如毒瘤般赶尽杀绝。
回到父亲带女儿练摊的事件中,偌大一个城市为何竟容不下一个小学生练摊呢?如果一个人摆摊,既没影响到交通秩序、他人生活,也没有制造垃圾,污染公共环境,为何执法人员对这个“小贩”还是如此不能容忍?即便在现有市容管理体制下,市容执法是必须进行的规定动作,考虑到当事者涉及未成年人,为什么就不能给出一点柔性与人性的执法空间呢?
想到2010年发生在美国的“柠檬水女孩”事件。一名7岁的俄勒冈州女孩在地方集市上售卖柠檬水,但因为没有卫生执照,被地方卫生管理员驱逐。在公众指责下,当地地方官亲自向这名女孩的母亲道歉,并要求卫生管理机构在执行相关法律时倍加谨慎,鼓励而非阻碍公民创业。
一个自由、开放的社会,理应给孩子一次机会,给小贩一个生存空间,这其实也是在给社会和未来创造机会。如果本来让孩子体验创业的社会实践,竟变成了体验暴力执法、小贩夹缝生存的社会实践,这实在是不堪回首的社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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