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回避制度贵在“拔出萝卜带出泥”
在公开招聘制度设计上,不妨“从坏人的假定出发”,通过制度建设与创新,铲除权力的“淤泥”,让各种招聘“清净”
人社部近日召开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司司长尹成基表示,关于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肃处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规定,将于今年下半年出台(7月26日《新京报》)。
回避制度有章可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就对回避制度作出较明确的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回避很丰满,“萝卜”很骨感。表现在事业单位招聘上,以“拼爹”为统领,以“萝卜招聘”为代表的以权谋私行为最为猖狂。官员世袭、阶层固化是公平社会的“天敌”,蚕食着公平竞争的市场就业体系。鉴于舆论的压力、信息的透明,已很少有人傻乎乎地直接往“星光大道”上冲,而更多的是在代表公平公正的“程序”上动脑筋、花心思。丰满的回避制度是否“容得下”骨感的“萝卜”?如果不能形成一个公平公正的选拔与招聘程序,权力很容易“跑偏”,民众的疑惑就不可能消除。
究其根源,“萝卜招聘”频现,虽然处理处罚进行矫正与威慑,但终难以杜绝,主要是源于“只拔萝卜不见泥”。其实,权力招聘之所以“根深叶茂”,关键在于有着赖以生存的“土壤”——制定招聘规则,确定招聘程序,集“运动员”与“裁判员”于一身,融“执行者”与“监督者”为一体,很容易将相关规定“屏蔽掉”,或者将关系人“隐身”。我们在“拔萝卜”的同时,并没有铲除其“土壤”。权力浸进“淤泥”岂能不染?
回避制度贵在“拔出萝卜带出泥”。我们不能再“回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上的“权力污染”问题,因此在回避制度完善上,必须更加注重制度伦理的修复。奥地利经济学家哈耶克有一个经典的观点:“制度设计关键在于假定,从‘好人’的假定出发,必定设计出坏制度,导致坏结果;从‘坏人’的假定出发,则能设计出好制度,得到好结果。”在公开招聘制度设计上,不妨“从坏人的假定出发”,通过制度建设与创新,铲除权力的“淤泥”,让各种招聘“清净”。
公开招聘制度还要赋予公众更大的监督权。真正实现公开、公正、公平的招聘,不仅需要注重程序的完善、操作的透明,更要重视监督机制,强化社会和舆论的监督。破解阶层固化之弊,消除“萝卜招聘”,程序的公正是基础,透明的操作是关键,严格的监督是保障。(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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