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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言人”是个制度而非人

2013-07-16 10:05:00 来源:长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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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03年抗击非典的成功实践后,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加速发展,成为政府部门发布权威声音的重要平台。然而多位专家学者、政府官员表示,在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一些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履职水平尚不能适应需求。特别是,有些政府机关“一言堂”的话语权格局,令新闻发言人面临“难言之隐”。(《瞭望》7月15日)

  近几年来,一些网络“流行语”出自某些政府部门新闻发言人之口,比如“俯卧撑”、“躲猫猫”、“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意义在于发布权威消息,释疑解惑,消除和校正官方与民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误差。然而大量的事实证明,我们的新闻发言人有时候反而成了激化官民之间矛盾的因素。

  有专家打了一个非常形象的比喻:新闻发言人既要满足上级,又不能得罪老百姓,是“风箱中的老鼠”,两头受气。确实,在目前的权力生态下,新闻发言人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受制于上级的意志,因此常常言不由衷乃至失误频频。但是,把新闻发言人的不称职表现归咎为没有独立的话语权,其实是对新闻发言人角色定位的一种误读。事实上,从“新闻发言人”这个公共角色诞生的那一天起,它就从来不是代表个人,而是代表着官方的集体意志。我们很难想象,一名政府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在记者招待会上高谈阔论对某个公共事件的个人看法,哪怕这种个人看法迎合了民意,这样的新闻发言人其实同样是不称职的。

  真正的问题显然在于,我们只有新闻发言“人”,而没有建立起“新闻发言人”这个制度。从政府层面来说,这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新闻发言人整体素质不高,缺乏必要的专业技能和公共素养。之所以如此,乃是因为政府部门没有意识到,新闻发言人的表现代表着政府部门的整体形象,而只是把新闻发言人当作一个具体的人来看待。其二,很多时候,新闻发言人充当了“炮灰”的角色,成为政府部门的挡箭牌。这种“牺牲小我保全大我”的做法,其实非常具有普遍性。在一些公共事件尤其是涉及到政府部门的负面新闻上,不少政府部门还不习惯于信息公开,但是民意又会逼迫政府部门有所作为,这时新闻发言人就成为官方与民众之间最好的“防火墙”。

  化解新闻发言人的尴尬困境,根本上就是要还原新闻发言人的制度定位。一方面明确责任机制,新闻发言人的表现应当视为政府部门的表现,而不能将两者割裂开来。这就要求政府部门主动地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新闻发言人队伍,而不是随便拉一个做替罪羊和发泄口。另一方面,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与政府信息公开制的建立健全也密不可分。没有常态化的政府信息公开,就不会有合格的新闻发言人。(吴龙贵)

责任编辑:鲁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