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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孩子 亡羊补牢不如防患于未然

2013-06-29 17:02:00 来源:东方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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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两名儿童饿死家中的惨剧发生之后,民政部表示将在江苏等4地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的试点,将儿童分类,按照不同标准予以福利保障。

  对于在天堂里的两个孩子来说,这一制度或许是最大的安慰。以后,再不会有无辜的孩子重复她们悲苦的命运。可这个社会上,受伤的不止毒贩的孩子,被遗弃的、流浪的、受虐待的……同样需要得到保护。保护孩子,不能哪痛医哪,编织一张严密的保护网,远比东修西补的网,更能拖住孩子柔弱的身体。

  可现实是,东修西补从未停止:甘肃正宁发生校车事故后,我国出台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兰考孤儿火灾中殒命,各地民政部门积极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情况进行排查;性侵案频频发生,各地也纷纷出台措施……积极的应对的确能给受伤的人们以安慰,可保护孩子,这些远不够。

  幼师虐童、流浪儿童闷死垃圾箱、校园踩踏、食品中毒、儿童性侵……一个个触目惊心的字眼,无一不在昭示儿童福利的缺失。我们可以在校车出事后规范校车,在食品中毒后追究责任人,在儿童饿死家中后试点儿童新福利政策……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建立一个系统的儿童福利保护立法或机构?

  众所周知,民政部门责权有限,仅靠他们推动儿童福利新政策困难重重,但如果联合教育部、妇联、司法等等部门,多头管理又可能导致“无人管理”。同时,法律方面对于儿童福利保护问题几乎一片空白,对于监护权的转移、救助、紧急处置等等都没有明确,这很可能导致新福利政策不具有具体的操作性。

  在西方儿童权益保护方面比较成熟的国家,均有国家承担责任的监护体系。在美国,当一个儿童权利受到侵害时,一个普通的美国公民、社会福利机构、司法机关都会快速高效的运转起来,为这个孩子的权利奔走呼喊。对儿童的保护已经成为了美国社会以及每一个美国公民所自觉遵守的行为规则。美国儿童保护有着强大的公民意识、法律制度和国家机器做支撑。

  而在我国,保护孩子的理念稍显弱化,我们习惯了事后追责、补救的保护形式,却没有主动反思在不断地“亡羊补牢”中,我们的保护措施究竟缺失了什么。

  与其一次次为了受伤甚至离去的孩子悲痛,再修补保护网上的漏洞,不如系统的编织一张严密的网,使政府真正承担起“兜底”的责任。

责任编辑:鲁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