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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赋权是城镇化的关键

2013-06-28 16:40:00 来源:千龙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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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6月26日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作了《国务院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首次明确提出各类城市具体城镇化路径,具体而言,要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市落户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6月27日《新京报》)

  明确各类城市具体城镇化路径,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市落户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努力实现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医疗、保障性住房等覆盖城镇常住人口。淡化了户籍观念,降低了落户门槛,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如是户籍新政体现了人性化改革思路,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是,笔者注意到,放开落户限制仅限于中小城市,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的落户条件仍然较为苛刻。

  虽说完全放开户籍制度存在难度,户籍改革注定是一场艰难的改革与较量,不会一蹴而就。但是在户籍制度中处于不利地位的民众对此充满期待。户籍改革势在必行。城镇化新路径放宽了中小城市落户条件,但是大城市户籍门槛依然高不可攀。城镇化新路径与千千万万在大城市工作、生活的外来人员关系不大,户籍改革之路依然任重道远。

  事实上,此前不少地区已经建立了统一的城乡户口登记制度,但是此举只能在同一地域淡化城乡户籍差别,不同地域户口附加值仍有很大不同。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附加值仍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大城市与中小城市、农村户籍的附加值差别明显。我认为,户籍改革不仅要降低中小城市落户门槛,更要剥离户籍的附加福利,赋予不同户籍性质,不同地域人员平等权利。

  改革开放35年,户口早已不再管公民吃饭穿衣的问题。但是户口的附加功能仍然存在。因为户口不同,公民权利并不平等。这不仅涉及城乡二元化体制,而且大中小城市、小城镇之间,贫困地区与发达地区之间,户口的附加功能差异明显。在全国而言,农村和城市福利待遇人均差别33万。对特大城市来讲,待遇差别上百万甚至更高。不同地区户口附加值差异真的有这么大吗?我们不妨从住房、养老与教育三个方面来探讨。

  先说住房问题。在高房价的语境下,尽管各地都出台了住房保障政策。着力建设限价房、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但是,外地户口多被排除在住房保障政策之外。三亚市市长曾公开表示,“本地居民有宅基地,有自己的住房。公务员有补贴与经济适用房。对买不起房子的困难群体,政府提供廉租房。开发商贱卖房子是犯罪”。

  接着看养老问题。尽管不少单位为员工办理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全国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转制度已经建立。但是公民养老保险统筹部分尚不能全额跨省转移。社保政策全国一盘棋任重道远。

  再说教育问题,不少城市对非户籍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尺度有所放松,但是户口仍然承载着教育功能。由于教育资源配置不均,且不说外来人口不能享受当地优质教育资源,流动人口子女无处高考的消息更是屡见报端。

  在城镇化进程中,户籍改革向纵深推进,取消城乡二元制户籍结构,给中小城市户籍松绑,或许不难。而改变户籍的福利功能,优化不同城市之间的社会资源配置,缩小不同地域户籍的含金量差异,才是户籍改革的重点与难点。在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语境下,完全剥离户籍的福利附加值并不容易。但是,缩小户口的福利差距,把公民都纳入权利保障视野,应该可以做到。当然,问题的最终解决,期待从立法层面彻底消除户籍福利内容。如果公民一张身份证权利通行全国,社保、医保、住房保障全国漫游,户籍改革才能真正诠释公平要义。(叶祝颐)

责任编辑:鲁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