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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服务区≠“高价”服务区

2013-06-01 11:05:00 来源:广州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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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5日,浙江省公路管理局宣布,要出台高速公路服务区标准,对停车场、公共卫生间等公共服务设施设立全新高标准。其中就提到大众商品要“同城同价”,即同一城市同类商品统一价格。不过,记者在走访中发现,部分高速服务区依旧是高价特区,快餐、方便面、水均高出同城超市价格的50%~200%,这些在多数消费者眼中已成共识。(5月31日中国新闻网)

  据称一些服务区的物价居高不下,高房租成为政令的绊脚石。然而,这其实并没有说到点子上,因为,之所以收取高房租,是因为在高速公路上,除了服务区超市里的东西,司机乘客没有其他的选择,因此构成了事实上的垄断,垄断必然造成高价,也就成了“高价特区”,而既是“高价特区”,赚钱容易,当然就“寸土寸金”,也当然要收取高房租。实际上,高房租正是依附于垄断经营的暴利。说到底,是垄断让高速服务区成了高价特区。

  然而,“高价特区”的根本原因,还在于高速服务区成了监管的空白地带,让垄断成为可能。据物价部门称,高速服务区属于特别情况,物价部门主要遵循市场调节价,主要监管是否存在“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两类行为。然而,凭什么高速服务区属于特别情况?如果因为“特别情况”而可以漫天开价,那么又为什么要出台“同城同价”的“政令”?显然,“特别情况”其实是对“高价特区”放任不管的遁词。可以说,归根结底,高房租和商品的高价,是监管缺失的孪生怪胎,并因此恶性循环,进而进一步抬高了价格。

  实际上,高速服务区本来就不是“法外之地”。比如湖北省物价局近期就对服务区出现的商品不明码标价、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以次充好、变相抬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规范价格行为,对问题严重、不接受监管、影响恶劣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无疑,正是监管部门的失责,让浙江高速服务区成了“高价特区”,高速服务区缺位的,正是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和执法。

  (钱夙伟)

责任编辑:鲁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