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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来电"是个人信息裸露时代的恐怖片

2013-05-23 11:34:00 来源:观点中国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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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个被称为“鬼来电”的陌生电话引起市民热议。市民反映,如果接通该号码,电话里会传出“婴儿哭泣”、“女人尖叫”等怪声,但回拨过去,却显示为空号。昨日,北京市公安局建议,如果市民接到此电话,可在接到电话的地点报警。(5月22日《新京报》)

  无论你愿不愿意,骚扰电话、敲诈和推销短信都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就算有聪明的手机软件设计者发明了“手机卫士”,可仍然不能让现代人回归安宁。近乎每一年的“315晚会”,骚扰电话和骚扰短信的问题,总会成为消费者投诉电信部门和相关运营商的“重头戏”。现在,公众已经拥有足够的智商和经验处理诈骗短信和骚扰电话,可北京市民面临的“鬼来电”的侵扰却无异于让人生活在恐怖片之中。

  在骚扰电话让人无处躲藏的当下,电信运营商在监管方面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一方面,电信运营商,无论是移动、联通还是电信,无论是手机号码还是固定电话,都要收取“每月3元”或“每天1毛”的来电显示费,另一方面,我们却总是收到一些虚假的来电号码。以“鬼来电”骚扰电话为例,所有的电话都来源于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号码“010-67679910”。笔者相信,电信部门履行好“来电显示费”相对应的义务,用技术手段屏蔽该号码,并不是什么难事。

  另外,被骚扰的生活,也验证了手机实名制作用的失效。2010年,我国通讯行业推行手机卡实名制。当时,工信部与各大通讯运营商都有充足而高尚的理由:要根治通讯行业乱相,要解决短信敲诈、垃圾短信、电话骚扰、推销广告等一系列问题,要还消费者一个一份安静。可是,3年时间过去了,手机实名制只是成了“只防君子,不管小人”的选择性监管工具。无论在哪个城市,我们都能看到一撮撮挂着“18元打50元”的手机卡出售人员。足以证明,当初运营商所承诺的手机卡实名制,在抢占市场份额、完成销售任务面前,只是一场儿戏。至于寄希望于用“道高一尺”的方法去遏制“魔高一丈”的跋扈,无异于痴人说梦。

  另外,这是一个个人信息裸奔的时代。《个人信息保护法》迟迟不到发布,每一位市民的手机、办公电话与家庭固话,似乎都成了在“皇帝的新衣”保护下的裸体。前段时间,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题客调查网、中国雅虎和民意中国网,对11163人进行的调查显示,93.8%的人有过因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困扰。75.4%的人表示从未接受过与个人信息安全相关的教育或培训。86.0%的人期待国家尽快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

  早在2003年,立法部门就开始起草《个人信息保护法》,但是时至今日,我们仍然没有看到这样一部专业法律的出台和实施。虽然说2009年2月通过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七)》中明确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是,这一款法令,界定范围比较狭窄,既没有对下游违法企业或法人提出严格的处理意见,也没有详细而具体的分类,想必也不会起到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

  2月1日,我国首个个人信息保护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开始实施,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正式进入“有标可依”阶段。但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应用和互联网的不断普及,个人信息安全的新问题不断暴露出来。比起“有标可依”来讲,公众更希望“有法可依”。

  每个人都希望生活在充满幸福的生活片中,没有人希望自己是恐怖片里的主角。对此,电信部门要把“来电显示费”的等价义务尽到,要想尽一切办法屏蔽所有的骚扰电话;另一方面,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已经刻不容缓。只有对那些泄露别人信息人进行重罚,才可能让我们走出恐怖片。(王传涛)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