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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田造的湖,再美也有“毒”

2013-04-18 18:22:00 来源:天府评论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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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地5000亩的人工大湖,说干就干,在一个国家级贫困县,没有人怀疑地方领导干部的胆量。在违背农民意愿的情况下,数千亩耕地被县政府以低廉价格强行征走。保护庄稼的农民,近日遭到政府有关部门人员围殴,受伤的受伤,被抓的被抓。(中国青年报 4月18日)

  报道中称,这个坐落在淮河之滨,叫做“淮滨”的国家级贫困县,用近9年的用地指标去完成一个名为“走读淮河”的旅游项目。乍一看,建设旅游项目,拉动地区经济发展,是个不错的发展经济之路。但仔细一看,不顾百姓意愿,不考虑当地实际,去完成一个完全不适合本地区发展的项目工程,是否合理,这不得不让人思考。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没有了土地,百姓又靠什么生存?看着金黄的油菜花被推土机肆意蹂躏,百姓有的除了心疼,就只有愤怒。把良田开挖成湖,试问当地的领导干部,你们是否有为百姓想过,这个湖能种庄稼吗?这个湖能为百姓带来收益吗?这个湖又能让百姓过上安居乐业的日子吗?

  身为百姓的公仆,我们的领导干部应该是为百姓服务的,要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解百姓之所忧。对于农民来说,土地就是命根子。如果真的是经济发展需要,征收农民土地,既要给农民足够的补偿,又要为农民想好出路。作为国家贫困县,连桥都修不起,又何来的能力修建投资几个亿的“造湖”工程呢。

  “就这点儿钱,让我的子孙后代怎么活?”这是当地一位农民老大娘拒绝土地补偿的理由。当地相关负责人也承认,这些补偿款的确不多,但淮滨是国家贫困县,经济实力支持不了失地农民的要求。既然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又何必打肿脸充胖子,建设一个不符合自己实际情况的工程,劳民伤财,不一定带来多大的经济效益,又给百姓带来巨大损失,损害了政府形象,丢了民心。那当地政府为什么要违背民意,一定要修建这个工程呢,笔者认为,这和部门领导干部的错误政绩观不无关系。要解决此类问题,需要国家加快完善监督管理体制,“帮助”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正确观,才能解决工程背后的“猫腻”,才能让百姓得以生存发展。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民生是关系国家存亡的重大问题,试问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吃什么,怎么活?百姓不能安居乐业,我们的国家又何谈长治久安。这也为我们的领导干部敲响警钟,解决百姓实际需要才是王道,其他的都是浮云。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