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不避难勇于担当成就“最美护林员”
“报告首长,我叫樊渭,是一名共产党员,有8年的森林防火经验,我要提扑火建议” ,在“4·12”森林火灾军地联合指挥部的第一次会议上,熟悉火情、火场附近地势路况的樊渭站了出来。他提出的分区扑救、空地配合、协调联动的建议被指挥部一一采纳,迅速有效地控制了火势。“不知道当时哪来的胆量。”樊渭后来回忆说,“然而,如果干了8年还没有把自己锻炼成专家和指挥员,我这个公务员就不合格!”
对工作负责,是基本的职业道德和操守。领导干部指导社会各项事业开展,对各项事业的成功负有重要责任,面对工作,要有当仁不让的态度和决心,正如前总理温家宝所说:“事不避难,勇于担当”。这要求领导干部不仅要对自己的工作职责了然于胸,还要拥有履职尽责的强烈愿望和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樊渭说曾说:“十年封山,不一定成林。但一把大火,就可以让几十年、上百年的森林消失殆尽。”认识到森林火灾的危害,樊渭走遍了秦皇岛市的447万亩林地的沟沟岔岔,为的就是熟悉各个林场的情况和每一条进入林区的道路,确保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灭火。
作为重要决策的制定者,仅有担当的意识和精神还远远不够,因为勇于担当决不是逞英雄,它要求领导干部拥有洞悉事态和处理问题的实际能力。多年的翻山越岭,才使樊渭有了毫不犹豫“站出来”的底气;不是对防火救灾知识的充分认识,樊渭不可能赢得森林公安队伍的信任和支持。
反观现实,不少干部缺乏责任心和使命感,遇到实际问题常常畏首畏尾,挑不起大梁,或者干脆互相推诿,导致踢皮球现象广泛存在。有的干部,虽满怀工作热情,却缺乏处理问题的实际能力。坐在高楼里,单凭会议和汇报了解情况,对工作对象缺乏全面深入的认识,遇到突发事件,也就不可能表现出应有的成熟与干练。毋庸讳言,安于现状、“无功但求无过”的惰性思维在公务员队伍中普遍存在。加之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不少干部表现出对“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淡漠态度。慵懒情绪一旦蔓延,不仅会对努力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造成打击,也会使公共部门的行政效率大大降低,失去在群众心中的公信力。
笔者认为,勇于担当是一种思想境界,对于公共服务人员来说,在工作中不避重就轻,敢于迎难而上,更是一种政治素养和职业操守。樊渭说:“我其实就是一名护林员,任务就是把那些好不容易长起来的树木看护好、保护好”。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每一位干部都应做个“护林员”,用心看护和守卫自己的职责与操守,以一种愿意吃苦,不怕担当的姿态,守护住公职人员“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