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房价得刹住购房腐败 减轻房奴之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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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干什么都要给好处”这一潜规则目前已成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惯性思维,使得房地产开发领域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发地带。
房地产业在中国是个很特殊的行业,在那些落马贪官中,有着十几套房产甚至几十套房产的,已经屡见不鲜。房价高企,所以百姓“望楼兴叹”,可在官员面前,地产商们俨然成了地地道道的慈善家。有种行贿受贿叫“购房优惠”,一些房地产企业通过给相关人员提供大额购房优惠的形式向其行贿。事实上,能享受这些诱人优惠的官员,都不是白拿开发商好处的,否则,开发商们也不会那么傻地直接优惠几十万元。
在繁荣的房地产市场背后,还有多少“购房优惠”在腐蚀、收买权力部门的公仆?地产商哪里会是什么慈善家,他们这边给官员们“购房优惠”,那边就让普通买房者给他们的腐败成本埋单了,房奴之负自然“压力山大”。所以,严厉打击房地产业面向特定权势群体的“购房优惠”,也是调控房地产的一个着力点。
(原文刊于2013年3月27日《中国青年报》,有删节。原题为:《有种行贿叫“购房优惠”》。作者:吴杭民)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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